滬衛監督〔2020〕040號
各區衛生健康委、生態環境局、商務委、經委(科經委)、公安分局、綠化市容局、市場監管局:
為貫徹落實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生態環境部辦公廳、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商務部辦公廳、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醫療機構廢棄物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20〕389號)要求,本市于2020年5月至12月開展醫療衛生機構廢棄物專項整治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多部門聯合專項整治,進一步提高醫療衛生機構內部廢棄物的規范化管理水平,增強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能力,規范醫療衛生機構生活垃圾和輸液瓶(袋)的回收處置渠道,實現醫療機構廢棄物處置的定點定向、閉環管理。以專項整治為抓手,嚴厲打擊涉及醫療廢物的違法犯罪行為,曝光一批違法機構,懲處一批不法分子,斬斷醫療廢棄物黑產業鏈,保護人體健康和生態環境。
二、整治范圍
? 本市范圍內的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生活垃圾處置單位、輸液瓶(袋)回收利用企業,以及在專項整治中發現的涉嫌違法犯罪的單位和個人。
三、工作任務
(一)整治醫療衛生機構違法違規行為。重點整治醫療衛生機構不規范分類收集、登記和交接廢棄物;未使用專用包裝物及容器盛裝醫療廢物,未按照規定暫存醫療廢物;未將醫療廢物交由有資質的單位集中處置,或自建醫療廢物處置設施處置不規范;虛報瞞報醫療廢物產生量;未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非法倒賣醫療廢物等行為。
(二)整治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違法違規行為。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或未按照許可證規定收集、貯存、處置醫療廢物;未按規定及時收運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未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醫療廢物的轉運和處置不符合要求;醫療衛生機構外醫療廢物處置脫離閉環管理,非法倒賣醫療廢物等行為。
(三)整治其他單位和個人違法違規行為。非法倒賣、回收利用和處置醫療廢物;生活垃圾處置單位未及時清運、處理醫療衛生機構生活垃圾;再利用的輸液瓶(袋)用于原用途、制造餐飲容器以及玩具等兒童用品等;醫療衛生機構外輸液瓶(袋)回收利用脫離閉環管理等行為。
四、職責分工
(一)衛生健康部門。各級衛生健康部門會同生態環境部門負責牽頭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定期推進工作。結合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加強對醫療衛生機構的檢查指導,督促其規范管理各類廢棄物處置,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向生態環境部門通報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產生、轉移或自行處置情況。
(二)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加強對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的環境監管和執法檢查,依法查處環境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向衛生健康部門通報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行政審批情況,面向社會公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名單、處置種類和聯系方式等。
(三)綠化市容部門。負責對生活垃圾專業處置單位的行業指導和管理,督促其規范開展醫療衛生機構生活垃圾的回收處置,及時提供生活垃圾專業處置單位名單及聯系方式。
(四)商務部門。負責定期公布有能力回收輸液瓶(袋)等可回收物的企業名單、處置種類和聯系方式。
(五)經濟信息化部門。負責對輸液瓶(袋)利用企業的行業指導和管理。定期公布并更新有能力利用輸液瓶(袋)等可回收物的企業名單、處置種類和聯系方式。
(六)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加強市場監管,在綜合執法中發現涉及醫療廢物違法違規線索的,及時通報本級相關部門。
(七)公安機關。加強與相關行政執法部門的銜接配合,依法嚴厲打擊涉及醫療廢物違法犯罪行為。
五、工作步驟
(一)自查和培訓階段(5月至7月)。各區衛生健康委應通過各種形式,對轄區醫療衛生機構組織開展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范知識培訓,并加強指導和服務。各醫療衛生機構應于7月15日前根據“上海市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自查表”(見附件1)要求完成自查工作,進一步落實主體管理職責,健全衛生管理制度,規范醫療廢物管理各環節全流程,及時發現問題并建立整改臺賬,限時整改。各醫療衛生機構要強化醫療廢物源頭和分類管理,確保“不稱重、不交接、不入庫”,要積極推進醫療廢物管理信息化建設和生活垃圾無棉球行動。自查情況應及時報送至所在區衛生健康委。市生態環境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綠化市容局、市商務委、市市場監管局等有關部門結合既往情況,完成摸底調查(數據截至5月底),并將專項整治主要指標(見附件2)中的摸底調查數據報市衛生健康委。
(二)排查整治階段(6月至11月)。各區、各部門應當根據《上海市醫療衛生機構廢棄物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和《關于全面推進本市醫療廢物管理信息化建設的通知》的工作要求,以問題為導向,針對轄區存在的短板和不足,明確目標任務、工作舉措和時間進度,加強日常管理和開展聯合檢查,提高監督檢查效果。各區衛生健康委要結合2020年傳染病防治監督領域雙隨機、綜合評價和醫療衛生機構自查情況,有針對性、有重點地開展監督抽查,對監督抽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應嚴肅查處,并做好追蹤復查,督促及時整改到位。各區生態環境局、商務委、經委(科經委)、公安分局、綠化市容局、市場監管局等有關部門應每月填報“轄區醫療衛生機構廢棄物專項整治執法案件匯總表”(見附件3),向所在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通報工作進展,并同時抄報市級主管部門。各區衛生健康委應于次月5日前將醫療廢棄物專項整治工作月度工作動態(見附件4)報市衛生健康委。
(三)聯合督查階段(10月至11月)。市衛生健康委會同市生態環境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綠化市容局、市商務委、市市場監管局等有關部門對各區專項整治開展情況進行聯合督查,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四)總結評估階段(12月)。市生態環境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綠化市容局、市商務委、市市場監管局等有關部門和各區衛生健康委要總結評估本部門、本轄區的專項整治工作,填寫主要指標情況表、執法案件匯總表(見附件2、3),并形成工作總結于12月5日前(數據統計時間節點為2020年11月30日)一并報送市衛生健康委。工作總結應當包括基本情況、整治成效、存在的問題及下一步工作等。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工作機制。各部門要高度重視醫療衛生機構廢棄物專項整治工作,抓緊部署實施。由衛生健康部門會同生態環境等有關部門建立專項整治工作機制,明確各有關部門的負責人和聯系人,定期召開會議,通報監督執法結果,共享監管資源信息,研究推進工作。
(二)做好宣傳工作,正面輿論引導。統籌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和無廢城市宣傳工作,利用傳統媒體、新媒體等多渠道進行宣傳。大力宣傳醫療衛生機構廢棄物科學分類、規范處理的意義和有關知識,重點引導正確認識輸液瓶(袋)回收利用的價值和安全性。加大對涉及醫療廢物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強力震懾不法分子和機構,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三)加強指導檢查,狠抓工作落實。各部門要根據本通知要求,切實履職到位。要定期組織現場指導和檢查工作,了解基層工作進展,協助解決困難問題,必要時開展聯合監督執法。對于好的經驗做法,及時總結和推廣。對于組織領導不力、工作措施落實不到位的,給予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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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市衛生健康委綜合監督處? 趙詣、張震巍
????????市衛生健康委監督所????? 秦婉婉
電話:23117907、23117904、33976203
郵箱:jdc@wsjkw.sh.gov.cn
傳真:23117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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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
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 上海市商務委員會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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