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咸寧市關于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批準,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咸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6月11日
(此件公開發布)
咸寧市關于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
綜合監管制度的實施方案
?? 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實施意見》(鄂政辦發〔2018〕9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相關工作要求,到2020年,全市建成機構自治、行業自律、政府監管、社會監督相結合,涵蓋全行業、全流程的多元化綜合監管體系,形成職責明確、分工協作、督察有力、權威高效的綜合監管制度,打造專業高效、統一規范、文明公正的衛生健康執法監督隊伍,實現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法治化、規范化、常態化,為建優建美長江流域公園城市、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廣大人民身體健康提供有力支撐。
二、重點任務
(一)構建綜合監管體系,明確監管主體和責任。
1.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貫徹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關于加強公立醫院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切實加強公立醫院黨的領導,落實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充分發揮公立醫院黨委的領導作用、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加強社會辦醫黨組織建設,引導民營醫療機構成立黨組織。加強醫療衛生單位紀檢機構和紀檢干部隊伍建設,提高履行職責能力,充分發揮監督職能,推進“一崗雙責”。強化黨風廉政建設和行風建設,加大醫療衛生行業反腐敗力度,筑牢監管底線。(牽頭單位:市衛健委,責任單位: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等)
2.落實政府監管責任。各級政府要把醫療衛生行業的監管作為行業主管部門的主業主責,納入重大事項督查范圍,實行目標責任管理。要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充分發揮政府在行業規劃、標準制定、行業準入等方面的主導作用,積極優化營商環境。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應制定完善行政管理、執法監督和醫療衛生質量控制組織的監管任務清單和責任清單,明確各自監管職責,做好職能銜接,將行政管理、執法監督和醫療衛生質量控制評價有機結合,形成綜合監管力量。承擔醫療衛生行業監管的各部門執法監督機構依法開展行政執法工作,實行部門間信息共享、協同監管和聯合獎懲。(牽頭單位:市衛健委,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市審計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醫保局、市稅務局等)
3.落實醫療衛生機構主體責任。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要通過強化內部管理、健全運行機制,切實擔負起本機構依法依規執業、誠信服務、質量安全、行風建設和機構運行等方面的主體責任。醫療衛生機構和醫共體(醫聯體、健聯體、醫療集團)包括各級各類醫院要按照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醫院章程,建立決策、執行、監督相互協調、相互制衡、相互促進的治理機制等,自覺接受行業監管和社會監督。引導社會辦醫療機構加強各環節自律,提高誠信經營水平。(牽頭單位:市衛健委,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審計局、市醫保局等)
4.發揮行業組織自律作用和加強社會監督。通過購買服務、委托授權等方式,積極培育醫療衛生行業組織,開展專業培訓,引導和支持行業組織提升專業化水平和公信力。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開展普法宣傳活動,推進普法教育,提高醫療衛生機構和從業人員依法執業意識。加強以12320為主的醫療衛生服務投訴舉報平臺建設,設立全市醫療衛生服務投訴舉報獎勵資金,制定實施舉報獎勵制度。根據省衛健委的統一部署,健全完善全市衛生健康輿情監測平臺和應對處置機制,支持媒體監督。(牽頭單位:市衛健委,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審計局等)
(二)完善綜合監管措施,加強全過程監管。
5.提高行政審批效能。加快推進醫療衛生領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部門按職責制定行政審批事項清單并向社會公示,充分運用全市政務服務平臺,全面實行網上行政審批;進一步優化醫療衛生機構、從業人員以及醫療技術、藥品、醫療器械等準入和行政許可流程;推動社會辦醫療機構的跨部門全流程綜合審批,逐步壓縮辦理時限,精簡申報材料,實現“只進一扇門、最多跑一次”目標。切實加強對醫師資格證、醫師執業證、以及其他醫技人員相應資質和執業行為監管。利用醫療機構執業登記、校驗和評審等關鍵環節,加強醫療機構執業行為的事中事后監管。加快發展市級衛生技術評估力量,發揮其在醫療技術、藥品、醫療器械等方面的決策支持作用。(牽頭單位:市衛健委,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經信局、市人社局、市商務局、市生態環境局等)
6.加強醫療服務質量和安全監管。健全完善全市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制度、組織體系、監測體系建設,協同行業組織、醫療衛生機構、第三方專業機構規范開展醫療服務質量評價,制定醫療安全管理規范,扎實推進各項法律法規、技術規范和標準落地實施。統一全市社會辦醫療機構和公立醫療機構的評審評價標準。按照國家醫療技術管理標準要求嚴格開展分類管理。建立和完善臨床用藥超常預警、輔助用藥和高值耗材跟蹤監控、抗菌藥物合理使用管理制度。開展大型醫用設備使用監督和評估,依法糾正和處理違法違規使用行為。(牽頭單位:市衛健委,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國資委等)
7.加強醫療衛生機構運行監管。全面實施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考核制度,加強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綜合績效考核,強化對社會效益、服務提供、綜合管理、成本控制、資產管理、可持續發展等方面的監管。通過規范醫療、完善醫保、改革醫藥等政策聯動,實行總量控制、結構調整。加強公立醫療衛生機構資產監管,保障國有資產安全,提高資金、資產使用效率。運用信息化手段,對社會辦醫療機構全面實施誠信管理、分類監管、風險監管、聯合獎懲、社會監督“五位一體”為基礎的事中事后監管。切實發揮綜合協調機制和聯防聯控機制作用,嚴厲打擊以醫療價格欺詐、虛假宣傳、“醫托”行騙、無證行醫為主的非法行醫行為,將其納入各級政府綜合治理重要內容,統一部署,整體聯動。完善公立醫療衛生機構藥品、醫用耗材、醫用設備集中掛網陽光采購機制;將藥械集中網上采購情況作為醫院及其負責人的重要考核內容之一,納入目標管理及醫院評審評價工作。嚴格營利性和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分類管理,依法依規懲處損害患者權益、謀取不當利益行為。加強平安醫院建設,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行為。(牽頭單位:市衛健委、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市網信辦、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商務局、市國資委、市稅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醫保局、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等)
8.加強公共衛生服務監管。依法加強對環境保護、食品安全、職業衛生、精神衛生、放射衛生、傳染病防治、實驗室生物安全、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學校衛生等公共衛生服務的監管。加強對醫療衛生機構和社會辦醫院完成公共衛生服務、突發事件衛生應急處置、緊急醫學救援等任務的指導和考核。充分發揮醫療衛生機構對健康危害因素的監測、評估、預警作用,不斷織密監測網絡,為綜合監管提供依據。對國家基本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地方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行績效考核和監管。嚴厲打擊騙取、套取公共衛生資金行為。(牽頭單位:市衛健委、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市場監管局等)
9.深入推進醫療衛生行業作風和健康產業建設。在醫療衛生機構內建立黨委主導、院長負責、黨務行政工作機構齊抓共管的醫德醫風工作機制,完善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醫德醫風考評制度,實行醫德醫風“一票否決”制,加強醫務人員行風教育,嚴格執行“九不準”等相關制度。積極發揮各類醫療保險對醫療服務行為的引導與監督制約作用,加強對醫療費用的調控。全面推開醫療保險智能監控,積極探索將醫保監管延伸到醫務人員醫療服務行為的有效方式。嚴厲打擊欺詐騙保行為,對騙取套取醫保資金行為依法依規加大懲處力度,保障醫保基金安全。嚴查重處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醫療機構亂收費和“搭車”出售醫療輔助用品、保健品等謀利行為,促進行業作風根本好轉。大力發展普惠性的健康養老產業,推進健康咸寧建設。(牽頭單位:市衛健委、市醫保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商務局、市稅務局、市市場監管局等)
(三)創新綜合監管機制,提升監管水平和效能。
10.完善規范化行政執法機制。建立健全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以及行政裁量權基準等制度。推進手持移動執法終端和執法記錄儀的應用,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健全完善執法監督履職標準,建立履職照單免責、失職照單問責制度。完善執法機構與行業主管部門的信息通報、案件協查和辦案聯動機制,與司法機關的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等工作制度,實現行政執法與行政管理協同聯動,行政處罰與刑事處罰無縫對接。(牽頭單位:市衛健委,責任單位:市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等)
11.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對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事項推行“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完善抽查清單,健全檢查人員名錄庫,并逐步實現跨部門“雙隨機”聯合抽查。建立健全醫療衛生行業信用機制,建立完善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管理制度、不良誠信醫療衛生機構黑名單制度,強制嚴重違規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退出醫療服務市場。完善相關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公開目錄,加快建立以信息歸集共享為基礎、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信用監管機制,全面落實醫療衛生機構依法執業公開承諾、控費指標、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制度。(牽頭單位:市衛健委,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人社局、市稅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醫保局、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等)
12.大力推進智能監管和網格化管理機制。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與全民健康信息平臺實現互聯互通,運用智能監管、在線監測、視頻監控、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智能化手段,加強信息采集分析,規范服務行為,提高服務質量和安全水平,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要利用智能監管信息開展醫療衛生風險監測與干預,實現事前預警、過程監控、結果評價的風險管控模式。強化醫療衛生機構和監管部門網絡安全責任,保障信息安全。將衛生健康領域的信息采集上報、政策法制宣傳與綜治信息化建設、綜治中心、網格化服務管理有效銜接,健全完善信息管理、各方聯動、協調處理、考核評價等制度。充分發揮縣鄉衛生監督員和協管員,村委會、社區居委會衛生健康專干的作用,加強村、社區人口健康信息平臺建設,不斷完善縣、鄉、村三級綜合監管網絡。(牽頭單位:市衛健委,責任單位:市委政法委、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商務局、市國資委、市稅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醫保局、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等)
(四)全面落實保障措施,確保綜合監管有力有效。
13.切實加強領導,建立權威有效的督察問責機制。建立由市衛健委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參與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協調督察機制,負責統籌綜合監管工作的協調、指導和醫療衛生服務重大案件查處等工作;負責定期對縣(市、區)、市直醫療衛生單位貫徹落實相關政策法規情況、突出問題及處理情況、綜合監管責任落實情況、分管領導的領導責任落實情況等開展督察。督察結果作為對相關領導干部考核評價任免的重要依據和綜合治理的重要內容之一。重大問題報市政府,涉及違紀違法案件線索及時移交相關部門。出現重大責任事故,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同承擔主要責任的職能部門依法依規共同承擔相應的責任。(牽頭單位:市衛健委,責任單位: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市委政法委、市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等)
14.加強法制宣傳和輿論引導,著力提高執法能力和營造良好環境。充分發揮行政管理人員、執法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法律顧問等專業優勢,不斷充實醫療衛生行業監管力量。加強衛生健康執法監督體系建設,各級衛生健康監督機構負責屬地衛生健康行政執法工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按照法定程序承擔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委托的執法任務。加強衛生健康監督機構資源配置及規范化建設,保障依法履職所需的業務用房,落實執法執勤用車和執法裝備,加大對執法人員、裝備、技術培訓和執法辦案等方面的資金投入,保障執法工作需要。逐步實行衛生健康執法人員職位分級管理制度,優化人員結構,推動執法力量向基層和一線傾斜。利用廣播、電視、報刊、微博、微信等多種媒體和宣傳渠道,采取多種形式,大力宣傳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的重要作用,動員社會各方共同推進綜合監管制度建設。加強輿論引導,廣泛宣傳先進典型,發揮示范引領作用。(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網信辦、市衛健委、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管局分別負責)
三、進度安排
(一)制度建設階段(2018年11月至2019年6月底)。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制定各項監管制度,落實綜合監管各項措施,建立健全綜合監管協調、督查、信用等機制。各縣(市、區)政府要在今年六月底前出臺具體的實施方案,并將綜合監管工作履職情況納入年度綜合目標管理和重大事項督查范圍。
(二)全面實施階段(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加強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積極開展聯合檢查、聯合執法、聯合懲戒、聯合督察,啟動第一輪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工作市級督察。大力推進綜合監管隊伍、能力、信息化等建設。
(三)鞏固提升階段(2020年底前)。針對綜合監管制度運行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結合新形勢、新情況、新要求,進一步完善監管措施,健全監管機制,提升全市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水平。
四、有關要求
(一)提高思想站位。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提高思想站位,牢固樹立一切為了人民健康的思想,把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作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和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的重要手段,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細化工作方案,完善相關措施,確保各項工作落實。
(二)強化責任落實。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是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的主要負責部門,醫保、發改、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財政、人社、自然資源和規劃、住建、水利和湖泊、商務、人民銀行、審計、國資、稅務、市場監管等部門依法承擔相應監管職責。各部門要按照市政府的統一部署安排,明確監管職責,厘清責任鏈條,細化責任分工,確保工作責任到位、措施到位。出現重大責任事故,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承擔主體責任,其他職能部門依法依規承擔相應責任。
(三)嚴肅追責問責。嚴肅查處監管工作中的失職瀆職行為,依法依規依紀追究黨紀政紀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發現問題多、社會反映強烈、監管效果不明顯的單位和人員,要嚴肅追責問責,并通報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懾。
附件1
咸寧市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工作
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 長:劉復興 副市長
副 組長:陳建華 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
李華平 市衛健委主任
成 ? 員:何永志 市發改委副主任
陳朝裕 市公安局副局長
何明賢 市民政局黨組成員
杜莉紅 市司法局副局長
張麗華 市財政局副局長
廖白龍 市人社局副局長
毛爾根 市商務局副局長
王三國 市審計局副局長
張 偉 ?市稅務局副局長
曾 鋒?市市場監管局副局長
熊新元 市醫保局副局長
王麗君 市教育局副局長
胡耀雄 市生態環境局副調研員
劉明進 市住建局副調研員
方勇生 市水利和湖泊局黨組成員
熊改良 市國資委副主任
胡小軍 市應急管理局副局長
董偉峰 市衛健委副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李華平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董偉峰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統籌、協調、指導綜合監管工作導和查處醫療衛生服務重大案件工作。
附件2
咸寧市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部門職責分工
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依法負責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全行業監管,加強醫療服務質量、安全和行為監管,建立完善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體系、醫療安全與風險管理體系,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公共衛生管理和監督執法,負責醫療衛生機構、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大型醫用設備的行政審批和監管,牽頭開展對醫療機構的運行監管和績效考核。
發改部門會同人民銀行牽頭負責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公安部門負責依法查處打擊各類擾亂醫院秩序、傷害醫務人員等違法犯罪行為,打擊非法行醫犯罪活動,配合加強平安醫院建設。
民政部門負責醫療衛生行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和醫療衛生行業組織登記管理工作。
司法部門負責指導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會同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加強醫療糾紛人民調解組織、隊伍和專家庫建設。
財政部門負責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財務和專項資金監管。
人社部門負責醫療衛生行業有關從業人員資格認定的監督。
商務部門負責外商投資醫療衛生機構的日常監管。
審計部門依法對相關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審計監督。
稅務部門負責醫療衛生行業稅收管理。
市場監管部門負責醫療衛生行業價格監督檢查、反壟斷與不正當競爭執法工作;依職責負責藥品、醫療器械的行政審批和監管,負責執業藥師的管理。
醫療保障部門負責組織制定和調整藥品、醫療服務價格和收費標準,制定藥品和醫用耗材的招標采購政策并監督實施,會同銀行保險監管部門按照職責監督管理納入醫保范圍內醫療機構相關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
教育、生態環境、住建、水利等部門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承擔相關公共衛生服務和監管職責。
民政、司法行政、教育、國資、海關、中醫藥管理、軍隊衛生、應急管理等部門依照職責負責所辦醫療機構日常監管工作,加強信息共享和聯合懲戒。
其他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做好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