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背景依據
??? 為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進一步理順醫療服務價格管理,結合我市實際,規范調整部分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和醫保支付標準,制定相關政策文件。
??? 二、目標任務
??? 規范部分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和醫保支付標準,明確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支付標準。
??? 三、涉及范圍
??? 本市公立醫療機構、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醫保定點醫療機構。
??? 四、主要內容
??? (一)規范調整本市公立醫療機構193項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和157項傳染類手術、489項兒科類手術加收政策,同時明確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報銷政策。其中項目價格為最高指導價格,下浮幅度不限。
??? (二)同步廢止26項現行相關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廢止35項現行相關診療項目。
??? (三)各公立醫療機構要嚴格按照價格政策規定和臨床診療規范向患者提供服務并收取費用,不得收取未列明的費用。各公立醫療機構要建立健全內部價格管理制度,嚴格規范自身價格行為;嚴格執行醫療服務價格公示制度,在服務場所顯著位置通過多種方式公示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及服務規范等內容,落實好住院費用清單、明碼標價等相關規定。
??? (四)市、區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落實責任。要積極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密切關注政策執行情況,跟蹤政策實施效果;要切實加強對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和醫德醫風教育,規范醫務人員服務行為,不斷提高服務質量;要指導醫療機構加強內部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主動做好控費工作,及時解決醫患矛盾。
??? 五、相關說明
??? (一)床位費-傳染病人加收、門/急診留觀床位費-傳染病人加收2項,從病人確診傳染病后進行加收,限市區傳染病醫院(第二人民醫院和濱海新區塘沽傳染病醫院)、海河醫院,以及兒童醫院肺結核患者。
??? (二)傳染病(限肺結核、病毒性肝炎、艾滋病、梅毒手術患者)和6歲以下兒童(含6歲生日當天)可加收的手術項目。
??? 1.此次文件中的手術項目,指限定在手術項目價格基礎上可加收15%。手術項目中的計價說明部分以及手術材料費、手術技術附加費、層流凈化手術費等加收項目不得再加收傳染病和6歲以下兒童的15%。
??? 2.介入治療部分的項目,限主項目可以加收15%,所有主項目的計價說明部分及介入治療技術附加費不得再加收15%。
??? (三)有創呼吸機輔助通氣已包含CO2濃度監測,不得與同時收取CO2濃度監測。
??? (四)一級醫療機構“一般尸體料理”按照原收費標準(5元/每次)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