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衛生健康委(局)、財政局,雄安新區管委會公共服務局、改革發展局:
??為深入實施托育機構示范創建民生工程,切實提升全省托育服務水平,促進托育服務高質量發展,現對做好托育機構示范創建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明確托育機構示范創建標準和范圍
??3月27日,省衛生健康委印發了《河北省托育機構質量評價標準(2023年版)》(冀衛辦人口函〔2023〕6號,以下簡稱《標準》),從場地設施、保育服務、健康管理、安全管理、人員管理、養育支持、綜合管理等7個方面,明確了創建示范性托育機構的具體內容和標準。機構質量評價達到四星及以上為托育機構示范創建達標單位。縣(市、區,下同)級衛生健康部門要組織轄區內備案托育機構,嚴格對照《標準》中“項目內容”和“查驗標準”,扎實開展示范創建活動。
??二、規范示范創建驗收及獎補資金撥付
??市、縣兩級衛生健康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按照《標準》對參與示范創建的機構開展評估工作,于2023年5月底前向省衛生健康委提交全市評估報告和創建機構名單(含機構評估分數)。2023年6月,省衛生健康委會同省財政廳,按照10%比例對各市進行隨機抽查復核。對復核合格的市(含定州、辛集、雄安新區),將根據托育機構得分情況,同時考慮托育機構托位數、入托人數、城鄉屬性等因素,給予創建達標機構一次性獎補;對復核不合格的市,將按比例扣減全市補貼資金。
??對在獎補周期內停止運營的托育機構一律不給予資金補助。對提交虛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方法騙取補助資金的托育機構,依法追究機構法定代表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并取消托育機構今后一切評選資格。
??三、加強業務指導和機構監管
??市級衛生健康部門要統籌做好轄區示范創建工作組織、業務指導工作,及時組織力量開展《河北省托育機構質量評價標準(2023年版)》業務培訓,確保機構嚴格按照標準開展示范創建;同時加強工作督導和調研指導,及時發現解決基層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確保民生工程有序推進。
??縣級衛生健康部門要深入一線開展實地業務指導,及時發現反饋、研究解決機構面臨的實際困難,同時要加強機構監管,組織機構做好托費減免,收集每個機構2022年收費憑證,按月留存機構2023年收費憑證、在園人員花名冊。
??各地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強化措施、落實責任,認真核查托育機構評估材料,加強對補貼資金和托育服務收費行為的監管。按季度逐級匯總上報本地在園人員情況,托費減免情況以及標準化建設進展情況。以市為單位于每個季度末30日前將本市相關憑證、有關情況(見附件)上報省衛生健康委人口家庭處。
??聯系人:潘沙沙? 王時偉
??聯系電話:0311-66165818
河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河北省財政廳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