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衛生健康委:
??? 根據自治區黨委、政府關于開展“兩優”專項行動的有關要求,按照《醫療聯合體管理辦法(試行)》(國衛醫發〔2020〕13號)、《內蒙古自治區推進醫療聯合體建設和發展實施方案》(內政辦發〔2017〕112號)規定,進一步優化自治區級中醫(蒙醫)醫療集團和專科聯盟備案管理流程,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備案流程
(一)自治區級中(蒙)醫醫療集團備案
按照《醫療聯合體管理辦法(試行)》(國衛醫發〔2020〕13號)、《內蒙古自治區推進醫療聯合體建設和發展實施方案》(內政辦發〔2017〕112號)規定,醫療集團由盟市衛生健康委統籌安排,盟市中醫藥管理局在醫療集團成立之后15日內,將中醫(蒙醫)醫院牽頭的醫療集團名單報自治區衛生健康委中醫藥(蒙醫藥)服務管理處備案。
(二)自治區級中(蒙)醫專科聯盟備案
由牽頭單位按照《醫療聯合體管理辦法(試行)》(國衛醫發〔2020〕13號)、《內蒙古自治區推進醫療聯合體建設和發展實施方案》(內政辦發〔2017〕112號)規定,規范制定建設方案、章程,同時與聯盟成員單位簽署合作協議后,在聯盟成立15日內報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中醫藥(蒙醫藥)服務管理處備案。
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適時公布城市醫療集團和自治區級專科聯盟名單。
(三)備案材料
城市醫療集團:中醫(蒙醫)醫院牽頭的醫療集團名單、牽頭單位制定的建設方案、章程和成員單位簽署的合作協議。
專科聯盟:牽頭單位制定的建設方案、章程和聯盟成員單位簽署合作協議。
二、工作要求
(一)中醫(蒙醫)醫院牽頭的醫療集團和自治區級中醫(蒙醫)專科聯盟要充分發揮技術輻射帶動作用,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優化資源結構布局,引導優質資源下沉,推進疾病預防、治療、管理相結合,推進我區中醫(蒙醫)醫療質量同質化管理。
(二)醫療集團和專科聯盟牽頭單位要認真執行建設方案、章程和協議內容,每年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并按照《醫療聯合體績效考核工作方案》(附件1)進行自查,對全年工作進行認真總結。于每年3月底、12月底前將工作計劃和總結報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中醫藥(蒙醫藥)服務管理處。
(三)自治區中醫藥管理部門對中醫(蒙醫)醫院牽頭的醫療集團和自治區級中醫(蒙醫)專科聯盟進行綜合績效考核,實行動態管理,推進整體服務能力提升。
現將內蒙古自治區已成立中(蒙)醫專科聯盟名單同時發你們(附件2),供參考。
聯 系 人:姜阿茹娜、呂? 晶
聯系電話:0471—694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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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