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醫保中心辦〔2019〕12號
中心各部門,各定點醫藥機構:
??? 為進一步提升經辦管理工作的質量,加強定點醫藥機構服務協議管理,規范醫療服務制度運行,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當前加強醫保協議管理確保基金安全有關工作的通知》(醫保辦發〔2018〕21號)和《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轉發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經辦規程的通知》(川人社函〔2017〕310號)要求,結合省本級經辦工作實際,對《四川省省本級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基礎信息變更經辦流程》進行了修訂完善,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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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8月30日
四川省省本級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基礎信息變更管理經辦流程
?? 為進一步規范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管理工作,保障醫療保險基金安全,維護參保人員合法權益,根據省本級醫療保險管理工作實際,四川省醫療保障事務中心(以下簡稱事務中心)現就定點醫藥機構信息變更管理經辦流程制定如下。
一、信息變更實施主體
省本級定點醫藥機構信息變更管理工作由事務中心負責具體實施。醫療服務室每個月應對現場收集的相關資料整理匯總,建立變更備案登記臺帳,在審核通過后進行登記備案。
二、信息變更主要內容
省本級定點醫藥機構在協議履行期間,其醫保備案信息(如名稱、執業地址、經營性質、法人代表、醫療機構級別、診療科目、床位數、主要醫療設備設施、銀行基本賬戶、醫療保險經辦人等)發生變化時,須在規定時間內向事務中心申報備案,并按要求遞交變更事項的相關資料。
三、不予受理變更的情形
定點醫藥機構在受到醫療保障或其他部門調查處理期間,以及處理處罰未完結前,事務中心不予受理其信息變更申請。
四、未按要求變更的處理
省本級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備案信息發生變更,未按時向事務中心提出申請進行變更的,視為協議違約。事務中心可按《四川省省本級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書》或《四川省省本級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書》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五、辦理方式及流程
(一)網上辦理(醫保專網)
1.醫療機構。省本級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名稱、執業地址、法定代表人、醫保負責人、聯系電話、所有制形式、醫療機構類別、床位數、是否醫養結合、證照編號、開戶銀行行號等發生變化時,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登錄省醫保兩定交流平臺維護相關基礎信息,并上傳相關最新證照原件圖片,由事務中心工作人員在后臺審核。
2.零售藥店。省本級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名稱、經營地址、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醫保負責人、聯系電話、證照編號、開戶銀行行號等發生變化時,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登錄省醫保兩定交流平臺維護相關基礎信息,并上傳相關最新證照原件圖片,由事務中心工作人員在后臺審核。
兩定交流平臺登錄說明:
①在省醫保專網上使用google瀏覽器或360瀏覽器(極速模式)登錄兩定交流平臺;
②可以通過如下網址訪問公共服務平臺:
成都市范圍內的省本級定點醫藥機構:
http://151.1.1.193:7003/sbjxtpt/login.jsp
非成都市范圍內的省本級定點醫藥機構:
http://10.160.32.240:7003/sbjxtpt/login.jsp
在公共服務平臺頁面選擇“兩定交流平臺”,系統會跳轉到兩定交流平臺登錄頁面;
③省本級定點零售藥店用戶名:藥店省醫保編號(如960021) 初始密碼:111111(首次登錄后需要修改密碼);
④省本級定點醫療機構的用戶名和密碼是從智能審核系統中導出,醫療機構可直接使用智能審核系統的用戶名密碼登錄。
(二)現場辦理
1.銀行賬戶信息。省本級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用于省醫保結算的銀行賬戶信息發生變化時,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事務中心醫療服務室提交變更申請并提供以下材料:
①四川省省本級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銀行賬戶信息變更申請表(見附件);
②銀行開戶許可證或開戶銀行打印的基本存款賬戶信息表原件及復印件(如戶名與機構名稱不符需提供情況說明),復印件須加蓋醫藥機構公章。
2.開展住院業務的醫療機構。省本級基本醫療保險定點有開展住院業務的醫療機構,醫療機構級別、診療科目、主要醫療設備設施發生變化時,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事務中心醫療服務室提交變更申請并提供以下材料:
①衛生行政部門批復的醫療機構級別證明文件(變更醫療機構級別需提供);
②衛生行政部門批復的診療科目變更材料(變更診療科目需提供);
③新購入的主要醫療設備設施清單(含設備名稱、型號、數量、使用科室、相關診療項目)、購買合同(中標書)復印件、發票復印件、使用說明書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醫療機構公章(變更主要醫療設備設施需提供);
省本級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將準備好的變更申請材料提交至事務中心醫療服務室,工作人員對變更內容、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審核,確認無誤后在事務中心信息管理系統中對需變更的事項進行變更并登記備案。
辦理地址:成都市錦江區永興巷15號3號樓3304室四川省醫療保障事務中心醫療服務室。
電話:028-86523063
本流程從發布之日起執行,未盡事宜仍按醫保原有相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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