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國家醫保局發布公告,就《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草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共5章57條,對醫?;鹗褂?、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作出詳細規定。
??? 征求意見稿提出,定點醫藥機構應當依法規范使用醫療保障基金,加強醫藥服務管理。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應當與符合條件的定點醫藥機構簽訂服務協議,明確醫療保障基金使用行為規范及違反服務協議的行為和責任。
??? 在基金使用方面,征求意見稿明確了分解住院、掛床住院、過度診療、過度檢查、分解處方等行為的定義,以及相應行為認定的具體情形。征求意見稿提出,對定點醫藥機構違反服務約定使用醫療保障基金的行為,應當按照服務協議暫停或不予撥付費用、追回違規費用、中止相關責任人員或者其所在部門涉及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的醫藥服務,直至解除服務協議。
??? 在監督管理方面,征求意見稿對定點醫藥機構信用管理措施,督促履行服務協議,退出協議前檢查,責令暫停、中止醫藥服務等作出規定,明確了定點醫藥機構、參保人員拒不配合調查的具體行為。
??? 在法律責任方面,征求意見稿明確了不予行政處罰、可以不予行政處罰、自查自糾、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未給予行政處罰加強教育的具體情形,并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構成犯罪的情形予以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