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玉林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快推進醫療保障工作信息化建設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醫保信息化建設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對醫保信息化建設的部署和要求,自2018年5月掛牌成立后,國家醫保局為加快形成自上而下全國醫保信息化“一盤棋”格局,積極謀劃部署、深入調研,印發了《關于醫療保障信息化工作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19〕1號),明確了建設全國統一的醫保信息平臺,包含公共服務、跨省異地就醫管理等14個業務子系統,搭建國家和省級兩級醫保信息平臺,支撐提高全國醫保標準化、智能化和信息化水平,重點推進公共服務、經辦管理、智能監管、分析決策四類醫保信息化應用的總體目標。
目前國家醫療保障信息平臺建設進展順利,已在河北、青海兩地進行了示范試點,其中跨省異地就醫管理子系統已于2020年5月初正式上線使用。到2021年底,按照標準全國統一、數據省級集中、平臺分級部署、網絡全面覆蓋的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要求,全國統一的醫保信息平臺將初步建成,信息實現互聯互通,全國醫療保障業務經辦系統一體化應用格局基本形成,公共服務會更加便捷,醫療保障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進一步提高,將從根本上解決系統分散、標準不統一、信息孤島等問題。
下一步我們將積極貫徹落實《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要求,指導各地依托全國統一的技術體系和架構,建設本地全新的醫療保障信息平臺,加快建成全國統一的醫保信息平臺。
二、關于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
國家醫保局印發了《全國醫療保障系統核心業務區骨干網絡建設指南》(醫保網信辦〔2019〕40號),指導各地加快推進縱向骨干網絡建設,各地定點醫藥機構可通過專線或VPDN接入醫保核心業務區。全國統一的醫療保障信息平臺建成后,各地醫療保障信息將實現省和國家兩級數據集中,提高了數據共享層級,實現跨區域實時結算和數據共享。
下一步,我們將結合醫療保障工作需要及人民群眾對醫保便捷化、個性化訴求,在建設全國統一的醫療保障信息平臺的基礎上,依托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積極與相關部門溝通,在保障參保人信息安全和網絡安全的前提下,建立部門間信息交換機制,實現數據共享協同。
三、關于推廣便捷“互聯網+醫保”應用
我們依托全國統一的醫保信息平臺研發了醫保電子憑證。醫保電子憑證是國家醫保局為醫保相關的參保人、經辦人員、醫護人員、定點醫藥機構、醫藥企業等在全國統一的醫保信息平臺中頒發的統一信息標識。醫保電子憑證不依托實體卡,可與身份證、二維碼、人臉等生物特征相關聯,支持所有醫保相關業務,全國通用,跨渠道通用。疫情期間,國家醫保局和國家衛生健康委出臺了《關于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開展“互聯網+”醫保服務的指導意見》,各地積極使用醫保電子憑證實現互聯網醫保服務無卡辦理,避免了社保卡等實體卡片的直接接觸,減少了病毒傳播風險,切實為參保群眾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的醫保服務,為打贏新冠肺炎防控戰役,為“互聯網+”醫保服務有效助力。
參保人可以通過國家醫保服務平臺APP跨省異地查詢個人參保相關信息或辦理醫保相關業務。全國統一的醫保信息平臺上線后,參保人還可以通過全國統一的醫療保障信息平臺在線辦理醫保業務。
感謝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國家醫療保障局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