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現將《廣東省醫療保障局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轉發國家醫保局 財政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疾控局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冠患者醫療費用保障工作的通知》(粵醫保發〔2023〕12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本通知自2023年4月1日起執行,以患者入院或就診時間計算,《深圳市醫療保障局?深圳市財政局?深圳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轉發關于實施“乙類乙管”后優化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治療費用醫療保障相關政策的通知》(深醫保發〔2023〕1號)同步停止執行。各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履行好部門職責,結合實際做好銜接,確保相關工作平穩有序開展。
??深圳市醫療保障局
????????????深圳市財政局
? ? ? ? ? ? ? ? 深圳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