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醫改發〔2019〕4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貴州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9年重點工作任務》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9年7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
貴州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9年重點工作任務
?? 全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和省委十二屆三次、四次、五次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全國、全省醫改工作會議精神,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落實預防為主,突出衛生健康事業的公益性,聚焦脫貧攻堅,精準落實醫療保障制度,加強疾病預防和健康促進,深化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堅定不移推動醫改落地見效、惠及人民群眾。
一、研究制定的文件
1.制定《健康貴州行動實施方案》及《評估和考核辦法》,健全領導推進工作機制。(省衛生健康委負責,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2.印發關于貫徹落實促進社會辦醫持續健康規范發展政策的文件。(省衛生健康委、省發展改革委共同負責,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3.印發關于貫徹落實《醫療機構醫用耗材管理辦法(試行)》的文件。(省衛生健康委負責,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4.制定以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為突破口進一步深化醫改的政策文件。(省醫改辦負責,根據國家文件要求確定完成時限)
5.印發貫徹落實醫療機構規范臨床用藥管理辦法的文件。(省衛生健康委負責,根據國家文件要求確定完成時限)
6.進一步完善互聯網診療收費和醫保支付的政策文件。(省醫保局負責,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7.制定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的實施意見。(省衛生健康委負責,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8.制定二級及以下公立醫療機構績效考核辦法。(省衛生健康委負責,根據國家文件要求確定完成時限)
9.制定加強醫生隊伍管理的政策文件。(省衛生健康委負責,根據國家文件要求確定完成時限)
10.制定加強醫療聯合體管理的政策文件。(省衛生健康委負責,根據國家文件要求確定完成時限)
11.制定貴州省醫療衛生事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省衛生健康委負責,2019年12月底完成)
12.制定《貴州省公立醫院黨建工作考核辦法》。(省衛生健康委負責,2019年12月底完成)
13.制定進一步促進遠程醫療常態化高效運行的政策。(省衛生健康委負責,2019年12月底完成)
14.制定貫徹落實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管條例的政策文件。(省醫保局負責,根據國家文件要求確定完成時限)
以上任務只列牽頭部門,不列參與部門。
二、推動落實的重點工作
15.大力開展健康貴州行動(2019—2030),普及健康知識,動員個人、政府和全社會共同參與。堅持預防為主,積極開展健康促進。(省衛生健康委、各相關部門負責,排在第一位的為牽頭部門,下同)
16.加大對醫療機構開展公共衛生服務的支持力度,建立醫療機構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保障機制。(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負責)對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情況進行評估,推動任務落實、效益提升。(省衛生健康委、省財政廳負責)
17.加強重大疾病防控,甲乙丙類法定管理傳染病總發病率控制在500/10萬以下,繼續鞏固消除地方病危害成效,做好職業病、艾滋病、結核病等防治工作,實現省級消除瘧疾目標。(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18.加快推進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改革,完善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功能定位,持續推進婦幼保健機構和血站服務體系機制創新,深化基層運行機制改革,允許有條件的地方既實行財政全額保障政策,又落實“兩個允許”要求,逐步建立保障與激勵相結合的運行新機制。(省衛生健康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中醫藥局負責)加強疫苗接種管理,嚴格落實“三查七對一驗證”等操作規程。(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19.加強癌癥防治,推進預防篩查和早診早治。(省衛生健康委、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中醫藥局等負責)
20.醫療服務價格調整權繼續下放到市(州),督促指導各市(州)建立有利于理順比價關系、優化收入結構的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則,動態調整醫療服務價格,確保公立醫院取消藥品和耗材加成后減少的收入,價格補償按規定比例到位。(省醫保局、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負責)
21.深化公立醫療機構薪酬制度改革,結合我省實際,總結推廣福泉市公立醫療機構改革經驗,落實“兩個允許”要求,充分體現醫務人員勞動技術價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負責)
22.持續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繼續開展示范和效果評價工作。大力推進建立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國家和省級試點工作,建立以公益性為導向的評價機制,實行試點動態調整。(省衛生健康委、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醫保局、省中醫藥局負責)完善公立醫院政府投入政策。(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負責)根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評價結果等因素分配中央財政相關補助資金。(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財政廳負責)
23.大力推進藥品采購使用,降低藥品虛高價格。(省醫保局、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負責)
24.進一步鞏固破除以藥補醫成果,堅持騰籠換鳥的思路和“騰空間、調結構、保銜接”的路徑,督促指導各地落實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財政和價格補償機制。(省衛生健康委、省財政廳、省醫保局分別負責,分別負責為各部門按職責分別牽頭,下同)
25.全面開展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工作,考核結果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推動開展二級及以下公立醫療機構績效考核工作。貫徹落實醫療機構用藥管理辦法,加強醫療機構用藥管理,規范藥品使用。(省衛生健康委、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醫保局、省中醫藥局負責)
26.貫徹落實國家醫療器械唯一標識系統規則和醫保高值醫用耗材分類與編碼。對單價和資源消耗占比相對較高的高值醫用耗材開展重點治理。改革完善醫用耗材采購政策。(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省藥監局分別負責)取消公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加成,完善對公立醫療機構的補償政策,妥善解決公立醫療機構取消醫用耗材加成減少的合理收入的補償問題。(省醫保局、省衛生健康委、省財政廳負責)
27.完善短缺藥品監測預警機制和會商聯動機制,重點監測臨床必需、易短缺、替代性差的急救常用藥供應和變動情況,采取強化省級儲備、統一采購等方式加強其保障供應。鼓勵各地探索體現藥事服務價值的做法。(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省中醫藥局、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分別負責,省藥監局等參與)
28.鞏固完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明確各級各類公立醫療機構基本藥物使用比例,建立優先使用激勵和約束機制。(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等負責)貫徹落實國家醫保藥品目錄動態調整機制。把高血壓、糖尿病等門診用藥納入醫保報銷。(省醫保局、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29.貫徹落實國家鼓勵仿制的藥品目錄等相關政策。(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省藥監局分別負責)
30.加快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開展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試點,繼續推進按病種為主的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省醫保局、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等負責)加快發展商業健康保險,完善商業健康保險監管制度。(貴州銀保監局負責)抓緊落實和完善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政策,盡快使異地就醫患者在所有定點醫院能持卡看病、即時結算,切實便利流動人口和隨遷老人。(省醫保局、省財政廳負責)
31.積極向國家爭取區域醫療中心建設,促進資源優化配置,著力提升區域醫療服務水平。(省發展改革委、省衛生健康委分別負責)
32.以學科建設為重點,提升17家縣醫院和18家縣中醫院綜合能力。(省衛生健康委、省發展改革委、省中醫藥局負責)指導各市(州)以病種為抓手,明確不同級別和類別醫療機構的職責和功能定位,建立分工協作機制,促進分級診療。推動三級醫院主動調整門診病種結構,逐步擴大日間手術病種,并按規定納入醫保報銷范圍。(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省中醫藥局分別負責)在遵義市、安順市等市州建設城市醫療集團,全面推開縣域醫療共同體建設,加快實現服務、責任、利益、管理共同體,促進優質醫療資源下沉,逐步形成有序分級診療就醫秩序。引導醫療聯合體發展,鼓勵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平等參與和適度競爭。開展醫療聯合體建設情況評估。(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省中醫藥局、省醫改辦負責)
33.持續深化衛生健康領域“放管服”改革,優化審批服務,清理歧視性政策,對社會辦醫療機構同等對待并給予扶持。鼓勵支持社會力量開辦診所,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加強醫療衛生全行業監管,確保醫療質量安全。(省衛生健康委、省發展改革委、省中醫藥局等負責)
34.組織開展“互聯網+醫療健康”示范省建設,推進省統籌全民健康信息平臺項目。優化省、市、縣、鄉4級遠程醫療體系,推動遠程醫療向村級、醫院科室延伸。深入推進基層中醫館信息平臺建設。(省發展改革委、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省中醫藥局、省大數據局分別負責,貴州銀保監局參與)
35.進一步深化醫教協同,完善培養模式,推動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與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有機銜接。中高職院校今年擴大招生規模時重點增加康復、護理、養老、家政等專業招生數量,壓減臨床醫學類專業招生規模,優化調整醫學專業招生結構,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積極支持貴州醫科大學“協和班”建設。(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省財政廳、省中醫藥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負責)
36.深入實施健康扶貧,按照“三個三”健康扶貧任務要求,加強縣鄉村醫療衛生機構能力建設,聚焦深度貧困地區,加大資金和政策傾斜力度,完善鄉鎮衛生院和行政村衛生室設施設備,切實解決貧困群眾有地方看病、有醫生看病、有制度保障看病等問題。貧困人口大病集中救治病種擴大到25個,確保貧困戶患有常見病、慢性病等獲得及時診治,取消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大病保險封頂線,鼓勵地方研究提出對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檔立卡貧困戶的群眾的支持政策。加強城鄉醫院對口幫扶,支持鼓勵通過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全科醫生特崗計劃、“縣管鄉用”、“鄉聘村用”等方式,著力解決一些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缺乏合格醫生的問題。瞄準基本醫療保障,深入做好巡回醫療工作。(省衛生健康委、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醫保局、省扶貧辦、省中醫藥局、省殘聯等負責)
37.支持中醫藥事業傳承創新發展,發揮中醫藥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療、疾病康復中的重要作用。完善中醫藥服務體系和符合中醫藥特點的醫保支付政策,推進典籍研究利用和活態傳承,布局建設重點實驗室等科研創新體系,深入實施重大疑難疾病中西醫臨床協作試點。加強中藥材質量管理,推動建立全鏈條質量追溯體系,改革完善中藥注冊管理。加強中醫藥人才培養,促進院校教育和師承教育相結合,完善職稱評聘等評價激勵制度。(省中醫藥局、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省藥監局、省軍區后勤保障部衛生局、省殘聯等負責)
38.深入實施進一步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劃,至少50%的二級以上醫院提供分時段預約診療、智能導醫分診、候診提醒、檢驗檢查結果查詢、診間結算、移動支付等線上服務。啟動社區醫院建設試點。(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負責)
39.統籌推進全省縣域綜合醫改,加強醫療、醫保、醫藥及公共衛生等改革集成創新。(省衛生健康委、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醫保局、省中醫藥局、省藥監局等負責)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采取有力措施,勇于擔當作為,按時保質完成各項任務。省醫改辦要加強統籌協調,將所有年度醫改任務納入臺賬并按季度通報。加強醫改宣傳引導,主動發布、充分釋放改革政策信息,做好經驗推廣,凝聚改革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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