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省醫保局會同省財政廳、省衛健委、省藥監局聯合印發了《關于完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起,提高職工醫保門診統籌待遇,進一步減輕參保職工門診醫療費用負擔。
??? 一、《通知》出臺背景
???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和《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實施意見》要求,我省從2023年1月1日起全面啟動實施職工醫保門診統籌制度。制度實施以來,運行總體平穩,基本能保障參保職工門診醫療需求。為優化完善職工醫保門診統籌制度,省醫保局會同省財政廳、省衛健委、省藥監局制定出臺了《通知》,進一步提高我省職工醫保門診保障水平。
??? 二、《通知》主要內容
??? (一)提高職工門診統籌待遇水平。采取四項措施提高職工門診統籌待遇水平。一是提高年度支付限額,在職職工門診統籌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從1800元提高至2500元,退休人員從2000元提高至3000元。二是優化起付標準,繼續執行按次起付標準(一類、二類、三類收費價格及以下收費類別定點醫療機構起付標準分別為80元/次、50元/次、30元/次),參保職工年度起付累計達到300元,不再設起付標準,減輕多次就醫患者的費用負擔。三是提高支付比例,職工門診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在原來基礎上提高5個百分點,在一類、二類、三類收費價格及以下收費類別定點醫療機構在職職工支付比例分別提高至55%、60%、65%,退休人員分別提高至60%、65%、70%;定點零售藥店的起付標準和支付比例按照三類收費價格及以下收費類別定點醫療機構執行。四是降低乙類藥品先行自付比例,全省統一為5%。
??? (二)持續優化管理服務。醫保部門要做好四項工作,為參保職工就醫購藥結算提供便利,并確保基金安全。一要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定點醫藥機構納入門診統籌服務范圍;二要持續優化完善處方流轉平臺功能;三要完善醫保服務協議,優化門診統籌經辦規程;四要加強基金監管,全面推進智能審核和監控。
??? (三)加強門診醫療服務保障。衛生健康和藥監部門要指導門診統籌定點醫藥機構進一步強化門診醫藥服務保障,切實提升參保職工就醫購藥便捷度。一要開設便民門診服務,降低患者就醫成本;二要設立老年人就醫綠色通道,落實長期處方制度,減少患者排隊、跑腿;三要優化藥品配備結構,配齊配足常用藥品,方便群眾就近就醫購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