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衛生健康委,市疾控中心、市衛生健康監督所:
為貫徹落實《疫苗管理法》的有關工作要求,進一步推進我市預防接種規范化管理,保障首都市民身體健康,現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認真宣傳貫徹《疫苗管理法》
各區、各單位要充分認識疫苗管理工作的敏感性和重要性,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戰略定位,不斷增強緊迫感、責任感、使命感,以“四個最嚴”的要求,做好疫苗相關工作。各區要依據《疫苗管理法》進一步強化法制意識,依法規范預防接種服務,全面提升預防接種工作水平,保障預防接種服務安全,提高服務質量,不斷滿足首都市民對更高水平預防接種服務的需求。
全市宣貫工作將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是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主要工作是開展《疫苗管理法》培訓學習,梳理我市免疫預防相關工作,修訂相關工作方案、流程和工作要求。第二階段是2020年2月至4月25日前,主要工作是按照《疫苗管理法》要求進行“四不兩直”檢查。各區要及時組織《疫苗管理法》宣貫工作,重點是通過官方網站、新媒體、專家解讀等多種方式向社會公眾宣傳《疫苗管理法》,為《疫苗管理法》的實施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同時,要逐級組織培訓,堅持培訓全方位、無死角,培訓既要覆蓋轄區疾控中心和接種單位醫務人員,也要面向行政機關的公務員。我委將對全市16區培訓完成情況進行追蹤督導。
二、明確職責分工,切實推進預防接種規范化管理
市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負責統籌管理,組織實施國家免疫規劃,做好相關工作的監督指導。各區要認真梳理本區預防接種工作流程,摸清相關底數,根據“歸口統籌、點面結合、橫縱并行、強化協調”的原則,切實推進轄區預防接種規范化管理。市區疾控機構負責具體實施國家免疫規劃,落實專業指導職責,指導開展應急處置、保險補償、預防接種信息報送、疫苗配送和全面排查。接種單位負責加強機構日常管理和預防接種工作風險防范與應急處置,嚴守接種工作規范,完善預防接種信息檔案,確保接種登記信息完整、準確、可追溯,配合開展疫苗全面排查。
三、細化工作措施,不斷推進我市免疫預防工作發展
《疫苗管理法》是今后疫苗管理和預防接種工作的遵循和行動指南。為配合《疫苗管理法》在本市的順利實施,進一步規范全市預防接種規范化管理工作,近期我委將陸續下發疫苗管理與預防接種技術文件。各區要以貫徹實施《疫苗管理法》為契機,加強統籌,精心組織,有序推動《疫苗管理法》各項制度的落實。
(一)各區要加大預防接種證和出生醫學證明兩證聯辦相關政策法規、業務流程、信息管理等業務培訓指導力度,認真梳理相關事項,優化業務流程,確保全市助產機構出生的新生兒享受兩證聯辦服務的便利。
(二)各區要進一步梳理、細化有關工作流程,督促疾控中心和接種單位嚴格遵守疫苗儲存、運輸管理要求,真實完整記錄購進、儲存、分發、供應情況,做到票、帳、貨、款一致,同時做好出入庫記錄,做到日清月結、賬物相符。
(三)各區要結合實際,創新工作方式,進一步加強接種單位和人員管理,積極研究落實轄區預防接種歸口管理、預防接種門診管理、免疫規劃信息化管理、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管理、疫苗冷鏈儲存管理、疫苗配送管理等各項疫苗管理制度,不斷推升預防接種管理水平。
(四)各區要督促預防接種單位強化主體責任,進一步規范預防接種工作。預防接種單位要嚴守接種工作規范、免疫程序和疫苗使用指導原則,優化細化接種流程,嚴格落實“三查七對一驗證”有關規定,尤其要做好在接種疫苗前請受種者或監護人驗證接種的疫苗種類和有效期等驗證工作,確保接種無誤。要依法如實記錄疫苗流通、預防接種等情況,并按照有關規定提供追溯信息,疫苗相關信息保存至疫苗有效期滿后不少于五年備查,同時嚴格遵守國家收費標準,不得將其他無關工作與接種疫苗捆綁收費。
?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0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