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推動云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事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意見的通知》(云政辦發〔2024〕34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為便于各地各部門及社會公眾更好理解相關內容,現就《實施意見》出臺背景、主要內容、保障措施作如下政策解讀。
??? 一、出臺背景
??? 2023年12月25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推動疾病預防控制事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3〕46號),描繪了我國疾病預防控制事業發展的藍圖和愿景,對構建強大的公共衛生體系作出了部署。
???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推動我省疾病預防控制事業高質量發展和健康云南建設,省疾控局在充分調研、認真研究、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結合云南實際起草了《實施意見》。
??? 二、主要任務
??? 《實施意見》要求錨定“3815”戰略發展目標,提出到2025年和2030年的全省疾病預防控制事業發展目標,就如何完善體系、提升能力、強化支撐等問題,明確5個方面22項任務。
??? 一是健全完善疾控體系。明確省、州(市)、縣三級疾控機構核心職能,推進疾控機構標準化建設,創建國家區域公共衛生中心,建設6個省級區域疾控中心、7個國門疾控中心。允許疾控機構在完成規定職責的前提下,可面向社會提供技術服務。落實醫療機構公共衛生責任清單,將疾控工作履職情況納入醫院等級評審,在醫療機構設立專兼職疾控監督員。完善疾控領域社會協同工作機制,夯實群防群控基礎,加強重點機構疾控工作。
??? 二是全面提升疾控專業能力。建立多點觸發監測預警機制,健全醫療機構報告等信息報送渠道,建設省級重大傳染病疫情衛生應急指揮中心。提升實驗室檢測能力,構建公共衛生實驗室網絡。固化新冠疫情防控經驗,提升應急處置能力。持續推進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發熱門診、腸道門診規范化建設,采取創建國家級重大傳染病防控救治基地等措施,提升傳染病救治能力。加快推進重點傳染病多病同防,統籌做好公共衛生干預、行政執法、健康宣傳教育和輿情引導等能力提升工作。
??? 三是加強面向南亞東南亞傳染病交流合作。加快提升口岸和邊境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防控能力,構建口岸突發重大傳染病疫情應急處置機制,充分發揮邊境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哨點作用。完善跨境傳染病聯防聯控工作機制,組織開展突發傳染病疫情應急處置聯合演練。積極拓展國際交流合作,依托省級疾控機構打造面向南亞東南亞區域性國際疾控中心,積極參與周邊國家突發傳染病疫情應急處置和醫療救援。
??? 四是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支持建設高水平公共衛生學院,成立公共衛生聯合專家智庫,在省級疾控機構試點設立特崗特薪的關鍵崗位,分領域設置首席專家崗位。優化疾控機構崗位設置比例,適當提高中、高級專業技術崗位比例。創建國家公共衛生醫師規培基地,建立公共衛生和臨床專業人員交叉培訓制度,探索人員雙向流動機制。落實“兩個允許”要求,科學確定疾控機構績效工資水平,并實行動態調整。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疾控工作人員,可在獎勵性績效工資中設立崗位津貼等分配項目。
??? 五是強化科技支撐。加快省統籌區域傳染病監測預警與應急指揮信息平臺建設,建成疾控行業數據基礎設施和主題數據資源庫,全面提高風險識別、及時預警和高效處置能力。省疾控中心加掛云南省預防醫學科學院牌子,設置科研崗位。打造一批科技創新支撐平臺和重點實驗室,鼓勵州級疾控機構開展應用性研究和科研轉化,促進縣級疾控機構科學研究與應用實踐。
??? 三、保障措施
??? 為保障《實施方案》各項任務落實落地,提出加強組織領導、強化政策支持、建立穩定投入機制、落實相關法律法規等多個方面的保障措施。要求把疾控事業高質量發展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防范重大公共衛生風險納入政府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建立穩定的公共衛生事業投入機制,適時推動開展省級相關法規規章的制定、修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