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蘇通科技產業園區、通州灣示范區管委會,市財政局、醫療保障局、稅務局:
現將江蘇省醫療保障局、江蘇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關于印發〈關于階段性減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實施方案〉的通知》(蘇醫保發〔2020〕14號,以下簡稱《通知》)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按照《通知》要求,從2020年2月至6月,對企業(包括按單位參保的個體工商戶)的職工醫保單位繳費部分實行階段性減半征收。2020年2月份已征收的職工醫保單位繳費部分,經確認減征的金額,由各地醫保經辦機構負責辦理退費。
南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