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醫療保障局:
???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決策部署,有效提升全省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政務服務效能,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提高政務服務水平的意見》(國辦發〔2019〕51號)和《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全國醫療保障經辦政務服務事項清單的通知》(醫保發〔2020〕18號)要求,結合我省工作實際,研究制定了《青海省醫療保障經辦政務服務事項清單》(以下簡稱清單)及辦事指南?,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 一、總體目標
???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放管服”改革要求,聚焦醫療保障民生領域“難點、堵點、痛點”問題,按照“六統一”(統一事項名稱、統一事項編碼、統一辦理材料、統一辦理時限、統一辦理環節、統一服務標準)和“四最”(服務質量最優、所需材料最少、辦理時限最短、辦事流程最簡)的要求,改進醫療保障服務方式,提升服務效能,增強服務意識,著力實現“群眾辦事不求人、最多只跑一次”的目標,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二、基本原則
??? (一)提高服務效能。通過統一全省醫療保障經辦政務服務事項與辦事指南,有效解決當前醫療保障領域存在的辦事程序繁雜、標準不一、經辦服務體驗不夠理想等問題。通過精簡辦理材料、簡化辦理流程、縮短辦理時限,推行一次告知、一表受理、一次辦好,探索“承諾制”和“容缺受理制”,提升醫療保障經辦服務效能,打造群眾滿意的醫療保障經辦政務服務。
??? (二)強化使命擔當。提高政治站位,把清單的制定、發布、實施作為踐行習近平總書記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的重要舉措,深刻領會建立清單制度的重要意義,持續推進清單制度實施,細之又細的做好醫療保障經辦服務工作,真正解決群眾在醫保經辦中的煩心事、操心事。
????三、相關要求
??? (一)嚴格執行清單制度。此次以全國醫療保障經辦政務服務事項清單為最底線,制定全省統一的《青海省醫療保障經辦政務服務事項清單》(附件1)、《青海省醫療保障經辦政務服務事項辦理指南》(附件2)和《青海省醫療保障經辦政務服務事項辦理表》(附件3)及《青海省醫療保障經辦政務服務事項辦理流程圖》(附件4),各級醫療保障部門要嚴格落實清單制度,對確定的辦理流程、時限、所附資料等不得擅自修改,對辦事所需材料做到“只減不增”,不得再設“其他材料”、“有關材料”等模糊條款。
???? (二)建立溝通反饋機制。各級醫療保障部門要結合清單內容抓好培訓工作,定期跟蹤了解清單制度執行情況,總結經驗做法,制度落實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報省級醫療保障部門研究解決,避免因尺度標準不一造成辦事群眾相互攀比。
???? (三)加大工作宣傳力度。各級醫療保障部門要將清單、服務指南張貼、擺放在經辦服務窗口,并通過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多種方式進行宣傳,辦公地址及辦理電話等信息發生變化時要及時予以更改,確保線上線下信息內容準確一致。
???? 本通知自2020年10月20日起執行。
青海省醫療保障局
202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