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醫療器械“放管服”改革,規范新版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備案憑證的產品標簽和說明書管理,減少浪費,減輕企業負擔。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醫療器械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國家藥監局關于實施<醫療器械生產監督管理辦法><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辦法>有關事項的通告》(2022年第18號),結合云南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自2022年5月1日起,變更、延續、補發的《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的編號方式由“滇食藥監械生產許XXXXXXXX號”變更為“滇藥監械生產許XXXXXXXX號”;變更、補發的《第一類醫療器械生產備案憑證》編號方式由“滇X食藥監械生產備XXXXXXXX號”變更為“滇X藥監械生產備XXXXXXXX號”。
涉及上述證件變化的企業,自取得新版《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第一類醫療器械生產備案憑證》之日起,標識為“滇食藥監械生產許XXXXXXXX號”“滇X食藥監械生產備XXXXXXXX號”的現有庫存產品標簽、說明書和包裝材料,可延續使用6個月。使用的標簽、標識和說明書內容應當符合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準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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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