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衛生健康局,各開發(度假)園區社會事業局,磨憨-磨丁經濟合作區、滇中新區社會事務管理局:
??? 現將《昆明市醫療機構設置規劃(2021-2025年)》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昆明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3年11月20日
附件:
昆明市醫療機構設置規劃(2021-2025年)
為適應昆明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的醫療服務需求,優化全市醫療資源配置水平,提高醫療資源利用效率,實現城鄉醫療服務體系協調發展,全面增強醫療服務綜合能力,有效提升醫療服務公平性與可及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指導原則2021-2025?年)》《云南省“十四五”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云南省“十四五”衛生健康事業發展規劃》《云南省醫療機構設置規劃(2021-2025)》《昆明市“十四五”衛生與健康規劃》等,制定本規劃。
一、現狀分析
(一)社會經濟發展概況
截至2020年末,全市總面積2.10萬平方公里。轄14個縣(市)區(其中有3個民族自治縣,有國家級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1個,已脫貧縣3個),2個開發度假園區。全市有常住人口846.01萬人,其中,男性人口432.80萬人,占總人口的51.16%;女性人口413.21萬人,占總人口的48.84%。第七次人口普查顯示,昆明市60歲及以上人口121.82萬人,占總人口的14.4%,其中65歲及以上人口88.72萬人,占總人口的10.49 %。全市國民生產總值(GDP)達6732.53億元,2020年,財政總收入946.1億元,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完成875.1億元。全市城鎮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017.85元,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718.72元。
(二)醫療服務需求情況
2020年全市醫療機構診療人次達4877.95萬人次,較?2015年增加400.95萬人次;居民平均就診次數5.77次,較?2015年減少0.93次;入院人數達1734661人,較2015年增加23039人。其中,醫院1623401人(占93.59%),基層醫療衛生機構80040人(占4.61%),專業公共衛生機構24304人(占1.40%),其他機構6916人(占0.40%)。居民年住院率從2015年的22.53%下降為2020年的3.56%。醫院平均住院日從2015年的10天下降至2020年的9.1天。
(三)醫療資源情況
1.醫療機構
截至2020年末,昆明市醫療衛生機構總數達5526個,比2015年增加1036個。其中:醫院322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5110個,專業公共衛生機構57個。與2015年比較,醫院增加40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增加1013個,民營醫院增加33個,專業公共衛生機構減少37個。
截至2020年末,公立醫院105個,民營醫院217個。醫院按等級分:三級醫院34個(其中:三級甲等醫院16個),二級醫院90個,一級醫院58個,未定級醫院140個。按床位數分:100張床位以下醫院198個,100-199張醫院68個,200-499張醫院28個,500-799張醫院11個,800張及以上醫院17個。
截至2020年末,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391個,鄉鎮衛生院95個,診所、衛生所、醫務室共3124個,村衛生室1263個。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330個。
截至2020年末,專業公共衛生機構中,疾病預防控制中心17個,其中:省級1個、市(地)級1個、縣(區、縣級市)級14個、其他1個。衛生監督機構16個,其中:省級1個、市(地)級1個、縣(區、縣級市)級14個。
2.床位數
2020年末,昆明市醫療衛生機構床位65650張,其中:醫院58293張(占88.79%),基層醫療衛生機構5789張(占8.82%)。與2015年比較,床位增加10459張,其中醫院床位增加11309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減少1040張。每千人口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由2015年8.27張減少到2020年7.76張。
3.衛生人員
2020年末,昆明市衛生人員總數達112189人,比2015年增加32891人(增長41.48%)。2020年末衛生人員總數中,衛生技術人員92800人(占82.72%),鄉村醫生和衛生員2706人,其他技術人員5175人,管理人員4539人,工勤技能人員6968人。衛生技術人員中,執業(助理)醫師33488人,注冊護士45514人。與2015年比較,衛生技術人員增加28521人(增長44.37%)。
截至2020年末,每千人口執業(助理)醫師3.96人,較2015年增長0.35人;每千人口注冊護士5.38人,較2015年增長1.17人。
4.中醫藥服務
截至2020年年底,全市中醫醫療機構660家,中醫醫院25家,中醫執業(助理)醫師數5109人,每千人口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0.60人。中醫醫院床位數5133張,中醫醫院床位數每千常住人口配置0.61張。實現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設置“中醫館”全覆蓋,86%以上的社區衛生服務站及村衛生室能提供4類以上中醫非藥物療法。
5.采供血體系
全市無償獻血人次由2015年底的10.85萬提升至2020?年的18.01萬,采血量由15.65萬U增長至30.30萬U,每千人口獻血率從16.26提高至21.29,全市無償獻血保持快速增長態勢,有效保障了全市臨床用血需求。
(四)醫學教育情況
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6個,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基地5個,為全市培養合格的醫學人才,鞏固提升診療技能提供了有力的支撐。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含民營醫療機構)繼續醫學教育覆蓋率達到100%,鄉、村、社區醫療衛生機構繼續醫學教育覆蓋率達到98%以上。緊緊圍繞全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需求,組織開展具有針對性、創新性、實用性的繼續醫學教育培訓活動,2016年—2020年,全市累計獲批國家級、省級、市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2694項,進一步提升了全市醫護人員的綜合能力素質水平和崗位勝任能力。
二、主要問題及影響因素
(一)區域居民主要健康問題
2020年,昆明市戶籍居民居民前10位死因依次為:循環系統疾病、呼吸系統疾病、腫瘤、傷害、消化系統疾病、內分泌營養代謝性疾病、泌尿生殖系統疾病、神經系統疾病、傳染病、精神障礙。2020年,在昆明市全部居民死亡中,85.62%的死亡是由慢性病造成的,其中,心腦血管疾病、惡性腫瘤、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死亡率分別達248.29/10萬、112.02/10萬、99.57/10萬,嚴重影響居民健康和生命質量。
不同地區人群的死亡原因構成中,城市居民的循環系統疾病、腫瘤、內分泌營養代謝性疾病死亡率明顯高于農村居民,而農村居民的呼吸系統疾病、傷害、精神障礙死亡率又明顯高于城市居民。
2020年,全市60周歲以上的戶籍老年人比例達總人口的19.20%,明顯高于全省和全國平均水平。2020年,昆明市60歲及以上老年人前六位死亡原因依次為循環系統疾病、呼吸系統疾病、腫瘤、傷害、消化系統疾病、內分泌及營養代謝病,以心腦血管疾病、慢性病阻塞性肺部疾病、惡性腫瘤、糖尿病等為主的慢性病成為影響老年人健康和生命安全最主要的疾病。
昆明市兒童青少年的健康狀況持續改善,兒童青少年形態發育水平保持在較高水平。2020年兒童及青少年身高、體重、胸圍三項生長發育的主要形態指標保持良好。2020年,昆明市中學生常見病患病率分別為肥胖16.00%、視力不良77.00%、齲齒21.14%、沙眼0.78%;小學生常見病患病率分別為肥胖14.38%、視力不良48.81%、齲齒40.54%、沙眼0.77%。肥胖、視力不良和齲齒患病率均呈現增高趨勢。
(二)主要影響因素。
1.醫療資源空間分布相對不均衡。昆明市作為省會城市,多數面向全省服務、床位規模較大的三級醫院集中在主城五區和安寧市以內,醫療資源要素(床位、衛生技術人員、設備等)與患者高度集中,優勢醫療資源分布不平衡致使較多主城區外圍區縣難以就近獲得高水平醫療服務。全市醫療資源總體上可以滿足人民群眾基本醫療服務需求,但城鄉醫療資源布局還不夠均衡,郊區醫療資源總量和人均占有量仍然偏低,醫療資源的建設有待繼續向郊區加強和傾斜。優質醫療資源分布不均衡,造成了很多患者跨區域就醫,增加醫療成本。而異地就醫行為一定程度上干擾了分級診療就醫秩序的形成,降低了優質醫療資源的利用效率。
2.優質醫療資源結構不夠完善。人民群眾對高品質健康服務需求大幅增長,優質醫療資源供需不匹配矛盾日益凸顯,在康復、精神、感染、老年護理等方面存在短板,醫療資源和學科結構有待完善。
3.分級診療體系不夠健全。省、市辦公立醫院超負荷運轉,基層醫療機構服務能力目前難以承接分級診療下轉病人。同時,公立醫院、三級醫院病床使用率進一步增高,繼續超負荷運轉,而民營醫院、二級醫院、一級醫院、基層醫療機構病床使用率持續下降,三級醫院平均住院日明顯長于二級及以下醫院,分級診療體系尚未形成。
4.醫療資源整體效率不高。2020年,昆明市醫院病床使用率73.37%,低于全省平均水平(77.46%),其中:公立醫院病床使用率84.48%,低于全省公立醫院病床使用率86.9%;民營醫院47.27%,低于全省民營醫院平均病床使用率56.4%。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病床使用率為36.43%,低于全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病床使用率平均水平45.85%。“十三五”期間,昆明市醫療機構數從4490個增加到5526個,增長了23.1%;醫療機構床位數從55191張增加到65650張,增長了19.0%。2022年,昆明市托管磨憨鎮建設國際口岸城市,但目前磨憨鎮中心衛生院的醫療服務能力和服務效率還不夠高。雖然醫療機構數量和床位數增長較大,但是從使用情況看,存在公立醫院高負荷運轉,民營醫療機構和基層醫療機構病床使用率較低的情況,說明民營醫療機構和基層醫療機構服務能力還有待提升。
(三)公共衛生重大風險。
昆明市2020年無甲類傳染病報告,乙類傳染病報告發病率為166.2/10萬,發病率居前五位的傳染病依次是病毒性肝炎、肺結核、梅毒、艾滋病、淋病。在乙類傳染病中,血源及性傳播傳染病發病數最高,占乙類傳染病發病總數的62.07%;其次是呼吸道傳染病,占總數的25.05%;第三位是腸道傳染病,占總數的11.71%。昆明市傳染病報告發病連續多年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但面臨傳統傳染病、新發傳染病和境外輸入性傳染病的多重威脅,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的爆發也再次警醒我們必須高度重視傳染病疫情防控。總體來看,隨著經濟貿易的迅速發展和人口流動的加劇,昆明面臨的輸入性傳染病防控壓力巨大,傳染病疫情、食物中毒、職業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相關事件仍時有發生,仍然威脅著我市城鄉居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歷次全會、黨的二十大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以高質量發展為主題。提升城市核心競爭力,在打造健康昆明品牌、增強醫療服務軟實力中提升城市能級和核心競爭力,提高人民群眾對衛生健康服務的安全感、獲得感、幸福感。
(二)基本原則
1.統籌規劃,分級負責。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必須符合屬地衛生健康事業發展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通過統籌規劃省、市、區三級醫療資源總量、結構、布局,不斷完善醫療資源總體效能和服務水平。
2.科學布局,促進均衡。明確和落實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功能和任務,根據人口、地域結構以及交通條件、診療需求等,合理配置醫療機構,合理控制單體醫療機構院區規模,推動城鄉醫療資源均衡布局、同質化發展。
3.提高質量,服務發展。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推進優質醫療資源擴容,實現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醫療服務需求。
4.追求卓越,協同創新。聚焦人民群眾健康需求,深化醫療、醫保、醫藥聯動,推進供給側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加強醫防融合、平急結合、醫養結合、中西醫結合,推動區域醫療資源融合共享。
(三)規劃目標
建設與本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與城市功能定位相匹配的整合型、智慧化、高品質醫療服務體系,滿足人民群眾的日益增長的醫療服務需求。
“十四五”時期,是推進健康春城建設、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的關鍵時期。面對醫療事業發展的機遇挑戰,必須堅持系統觀念,把握發展規律,補齊發展短板、提升供給質量,建設與昆明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與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體系完整、分工明確、功能互補、密切協作的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醫療服務需求。
——完善城鄉醫療服務體系。明確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診療服務定位,完善以社區服務機構為基礎的城市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加強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服務能力提升,繼續推進縣級醫院推薦標準和胸痛、卒中、創傷等疾病標準化建設工作,進一步健全以縣醫院為龍頭,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為基礎的農村醫療服務網絡。
——加快完善分級診療體系。按照縣鄉一體化、鄉村一體化原則積極發展縣域醫共體,強化三級醫院對縣級醫院的對口幫扶。整合區域內現有醫療資源,促進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鼓勵城市區級醫院轉型為康復醫院,加大區域內服務協同,擴大康復、護理、安寧療護等接續性服務供給。推進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試點建設,推動構建分級診療就醫格局。
——構建優質均衡高效的醫療服務體系。加快優質醫療資源擴容,積極推進省級臨床醫學中心和中醫藥傳承創新中心,推動我市醫學技術高水平發展。進一步完善專科體系建設,加強“十四五”臨床重點專科建設,補齊專科建設短板。強化信息化的支撐作用,推進智慧醫院建設和醫院信息化建設,規范及大力發展遠程醫療和互聯網醫療。
——建立健全分級分層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體系。加強傳染病醫院和綜合性醫療機構傳染病防治能力建設,形成分工明確、優勢互補、協同聯動的重大疫情救治體系。持續強化醫院感染防控管理,提高重大疫情應對能力。
——健全醫防融合體系。落實醫院公共衛生職責,促進疾控機構與醫療機構人員通、信息通、資源通。加強傳染病醫院和綜合性醫療機構傳染病防治能力建設,提升醫療機構“平急”轉化能力。
——加強醫療急救服務體系建設。健全市、縣、鄉鎮三級院前急救體系,加強醫療機構急診科建設,推動院前急救網絡和院內急救有效銜接。
——深化醫養結合。加強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設置老年醫學科,健全三級康復醫療體系,明確各級醫療機構的功能定位和職能。加強臨床護理內涵建設,逐步推進護理垂直管理,完善護理崗位管理。深化康復護理服務模式改革,建立醫院-社區-居家康復護理服務模式,提供延續性醫療護理服務。
——推動社會辦醫健康發展。拓展社會辦醫空間,社會辦醫區域總量和空間不作規劃限制。鼓勵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推動社會辦醫向高水平、連鎖化、集團化方向發展,加強規范管理和質量控制。診所設置不受規劃限制,實行備案制管理。
——健全中醫藥服務體系。基本建成以市級中醫醫療機構為龍頭,縣級公立中醫醫院和其他醫療機構中醫科室為骨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基礎,社會辦中醫機構為補充,融預防保健、疾病治療和康復為一體的中醫藥服務體系。
——完善艾滋病防治醫療服務體系。健全艾滋病檢測網絡,加強村級檢測點建設,最大限度發現感染者;繼續推進全市艾滋病抗病毒治療體系建設,依托省、市、縣三級艾滋病抗病毒治療定點機構服務平臺,促進醫療、醫保、醫藥聯動,做好艾滋病防治藥物保障,完善患者異地就醫、用藥等政策,深入開展中醫藥治療艾滋病試點項目,提升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并發慢性病的診治能力和提高全市中醫藥治療艾滋病工作水平。??
主要指標詳見表1
表1?2025年昆明市醫療機構資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標
主要指標
|
2020年現狀
|
2025年目標
|
指標性質
|
每千人口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張)
|
7.76
|
8.33
|
指導性
|
每千人口執業(助理)醫師數(人)
|
3.96
|
4.22
|
預期性
|
每千人口注冊護士數(人)
|
5.38
|
5.44
|
預期性
|
每萬常住人口全科醫生數
|
1.93
|
≥2.94
|
預期性
|
每萬常住人口擁有公共衛生人員數
|
8.05
|
>9
|
預期性
|
每千常住人口藥師(士)數
|
0.29
|
0.54
|
預期性
|
醫-護比
|
1:1.41
|
1:1.2
|
預期性
|
每千人口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數(人)
|
0.6
|
0.7
|
預期性
|
每千人口公立中醫類醫院床位數(張)
|
0.54
|
0.85
|
預期性
|
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設置老年醫學科的比例(%)
|
35%
|
≥70%
|
預期性
|
四、醫療機構設置
(一)公立醫院
按照“綜合控制、專科發展”“中心控制、周邊發展”的思路,適度控制治療性床位增長,強化多學科協同。鼓勵高水平醫院“單體控制、一院多區”發展,重點提升重大疾病臨床
服務能力,減少跨區域就醫。
1.公立綜合醫院:到2025年,市屬綜合醫院全部達到三級綜合醫院醫療服務能力推薦標準,60%的縣級綜合醫院達到縣醫院醫療服務能力標準。鼓勵醫療豐富地區的部分二級公立醫院轉型為慢性病醫療機構,為患者提供連續性診療服務。支持三級綜合醫院以醫療聯合體、專科聯盟等形式,延伸服務能力,支持城鄉醫療資源均衡發展。
(1)床位數配置及標準。市屬綜合醫院床位數在1000-1500張,縣辦綜合醫院床位數在600-1000張,市屬、縣辦綜合醫院具體床位規模可根據轄區內人口數量及實際需求確定。原則上,病床使用率低于85%、平均住院日高于9天的公立綜合醫院,不再新增床位。
(2)臨床科室配置。合理設置科室和病區,每個病區床位規模不超過50張。三級綜合醫院以滿足重大疾病臨床需求為導向,以死亡率高、外轉率高的疾病為重點,加強臨床科室建設,加快提高手術科室和重癥醫學專業床位規模和所占比例。重點加強市屬綜合醫院和縣辦綜合醫院綜合服務能力建設,到2025年,所有縣辦綜合醫院一級診療科目齊全的基礎上,綜合服務能力大幅提升。100%的市、縣辦綜合醫院設立獨立的傳染病區、腫瘤科、康復醫學科、兒科、精神科(常住人口30萬以下的縣縣辦綜合醫院設置精神心理門診)、口腔科,70%的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設立老年醫學科,推進全省二級及以上公立醫院設置公共衛生科。進一步加強市、縣辦綜合醫院急診科建設,到2025年,95%的市、縣辦綜合醫院要建成規范的胸痛、卒中、創傷、危重孕產婦救治、新生兒救治中心。
2.公立專科醫院
根據醫療服務需求,強化專科醫院建設,可按照區域內公立醫院床位15%的比例,設置傳染、兒童、婦產、腫瘤、老年病、精神、口腔、心血管、康復等公立專科醫院,建立健全功能完善、結構合理、特色突出的專科醫療服務體系。
3.公立中醫醫院
加快市、縣級中醫醫院建設,原則上每縣(市)區設置1所縣辦中醫醫療機構。推進實施一批縣級中醫醫院提標擴能項目,補齊公立中醫醫療機構基礎設施短板,改善中醫醫療機構辦醫條件。支持有條件的縣(市)區新建一批公立中醫醫療機構。50%的縣級中醫醫院達到國家縣級中醫醫院醫療服務能力推薦標準。支持符合條件的中醫醫院牽頭組建醫療聯合體,加強中醫專科聯盟建設。
4.公立醫院設置分院區要求
(1)定義。公立醫院“分院區”是指公立醫院在原有院區(主院區)以外的其他地址,以新設或者并購等方式設立的,具有一定床位規模的院區。分院區屬于非獨立法人,其人、財、物等資產全部歸主院區所有。公立醫院舉辦的基層醫療服務延伸點、門診部、未設置床位的健康體檢中心等,以及醫聯體、醫院托管、合作舉辦、協議合作、對口支援等合作醫療機構不屬于分院區。
(2)基本條件。原則上支持部分綜合實力強的公立醫院,在嚴格控制單體規模基礎上建設分院區。申請設立分院區的公立醫院原則上應當滿足以下條件(詳見表2),達到表2條件的公立醫院,在嚴格落實分級診療有關要求,通過醫聯體建設、雙向轉診、日間手術等措施,進一步提升服務效率的基礎上,仍難以滿足群眾就醫需求時,方可考慮在加強人才儲備的前提下發展多院區。尚未達到條件的醫院應當強化內涵建設,進一步提升醫療質量與效率,通過改善性建設等方式,在不增加床位的前提下,優化患者就醫環境與條件,為患者提供更優質、高效的醫療服務。
表?2?公立醫院設分院區基本條件
主要指標
|
指標
|
指標屬性
|
醫院級別
|
三級甲等公立醫院
|
約束性
|
病床使用率
|
持續超過?90%
|
約束性
|
平均住院日
|
處于全國同類別醫院前10%,以平均住院日短為優。根據申報時間,以云南省醫院質量管理與績效評分評價平臺數據為依據。
|
約束性
|
CMI?值(病例組合指數)
|
處于我省同類別醫院的前10%,根據申報時間,以云南省醫院質量管理與績效評分評價平臺數據為依據。
|
約束性
|
績效考核等級
|
A+級以上(專科醫院?A?級以上)
|
約束性
|
重大醫院感染暴發責任事件
|
3年未發生
|
約束性
|
有重大社會影響的醫療事故
|
3年未發生
|
約束性
|
(3)設置規模。在符合區域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的基礎上,結合本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群眾看病就醫需求等實際,優先考慮在醫療資源相對薄弱、群眾醫療需求較大的地區開辦分院區,避免重復建設、資源浪費,逐步縮小地區間醫療差異,滿足群眾就近享有高水平醫療服務的需求。原則上,到2025年末,符合條件的公立醫院舉辦分院區不得超過3個;新增分院區的,每個分院區的床位數量不低于二級同類別醫院最低要求、不高于本規劃中確定的同級綜合醫院床位最高標準,各分院區總床位數不超過2020年末主院區編制床位數的80%。設置與主院區同類別分院區,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數量與床位數量比例應當符合主院區所屬級別類別醫院的基本標準;綜合醫院設置專科型分院區,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數量與床位數量比例應當符合相應三級專科醫院的基本標準。
(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根據城鎮化建設、地理位置、人口分布等情況,優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布局和功能定位。每個街道辦事處范圍或每?3-10萬居民設置1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每個鄉鎮辦好1所鄉鎮衛生院。優先支持在常住人口較多、區域面積較大、非縣級人民政府所在地的特大鄉鎮,選建一批重點中心衛生院,在達到國家推薦標準的基礎上,逐步達到二級醫院服務能力水平,打造成為縣域醫療副中心;支持條件成熟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創建社區醫院。到2025年,每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至少配備1名公共衛生醫師和2名中醫類別醫師,100%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建成中醫館并能提供中醫藥服務,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中醫類別醫師占同類機構醫師總數比例達到25%以上。100%社區服務站配備1名以上中醫類別醫師或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的臨床類別醫師,90%村衛生室配備1名以上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的鄉村醫生。80%以上的鄉鎮衛生院達到國家服務能力基本標準并至少建成1個符合自身功能定位的特色科室,40%的中心鄉鎮衛生院達到國家服務能力推薦標準,基層慢性病管理中心實現全覆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門急診人次占比明顯提高。
(三)傳染病醫療機構
支持市第三人民醫院以醫療聯合體、專科聯盟、院區改造升級等形式,提升和延伸服務能力。各縣(市)區應在二級甲等綜合醫院獨立設置設病床的感染性疾病科。
(四)中醫醫療機構
支持昆明市中醫醫院建設高水平中醫醫院,到2025年縣辦中醫醫療機構(醫院、門診部、診所)全覆蓋。推進一批縣級中醫醫院提標擴能項目,補齊公立中醫醫療機構基礎設施,改善中醫醫療機構辦醫條件。支持有條件的政府舉辦縣級中醫醫院牽頭組建緊密型醫共體,支持有條件的中醫醫院牽頭建設中醫專科聯盟。到2025年爭取中醫醫療機構 (含社會辦醫)達到700個,中醫醫院數達到30個。
1.中醫醫院
在原有三級中醫醫院2所(云南省中醫醫院、昆明市中醫醫院)基礎上,2025年爭取1所及以上縣中醫醫院晉升三級中醫醫院。
支持三級中醫醫院建立區域醫療中心和區域診療中心,發展醫療聯合體、專科聯盟、分支機構、互聯網中醫藥服務等形式,發揮輻射帶動作用。
加強縣級公立中醫醫院建設。按照“一縣一策”原則,到2025年縣辦中醫醫療機構(醫院、門診部、診所)全覆蓋,鼓勵建設縣級專科中醫醫院,加強綜合醫院、專科醫院、婦幼保健機構中醫藥科室建設。到2024年全市縣級中醫醫院均達到二級甲等中醫醫院標準。2025年爭取50%的縣級中醫醫院達到國家縣級中醫醫院醫療服務能力推薦標準。
2.中西醫結合醫院
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設立中西醫結合醫院。
3.綜合醫院、專科醫院
保持現有綜合醫院、兒童醫院、婦幼保健院、精神病院中醫科設置,鼓勵在康復、護理、傳染病等專業醫療機構建立中醫科。
(五)婦幼保健醫療機構
“十四五”期間,加快推進婦幼衛生健康體系建設,加強現有昆明市轄區內婦幼保健機構建設,達到市、縣均建立?1?所政府辦規范化的婦幼保健機構,形成覆蓋城鄉的婦幼保健服務網絡。到2025年,1所州(市)級婦幼保健院達到國家三級甲等婦幼保健院要求,縣級婦幼保健院根據實際情況努力爭創國家二級甲等婦幼保健院,100%縣級婦幼保健院達到云南省二級婦幼保健院要求。
(六)院前急救機構
鞏固和推進云南省“十四五”院前醫療急救體系建設規劃的實施,將轄區內遠郊區(縣)醫療機構納入我市急救體系建設,統籌和加強院前急救力量。
到2025年,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協調聯動、信息共享、標準統一、管理規范、反應快捷、運轉高效、覆蓋城鄉的市、縣(市)區、鄉(鎮)三級院前醫療急救服務體系;形成院前與院內急救無縫對接,日常急救與應急救援、非急救轉運一體化的院前急救管理和服務格局;院前醫療急救人才隊伍建設長足發展,院前醫療急救能力和突發事件處置能力全面提升;社會公眾急救技能廣泛普及,基本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急救事業發展的氛圍。
(七)精神醫療機構
支持現有的2家三級精神病專科醫院(云南省精神病醫院、昆明市精神病醫院)以醫療聯合體、專科聯盟等形式,延伸服務能力。在三級甲等綜合醫院內設置精神科或開設精神病專科門診。各縣(市)區可根據需要設立精神病醫院,不具備條件設立精神病院的,應在二級甲等綜合醫院設立精神病科。
(八)社會辦醫療機構
按照每千常住人口1.8張床位預留社會辦醫空間,社會資本可在全市范圍內自行選擇辦醫地點。各縣(市)區要引導有條件的社會辦醫療機構向高水平、高技術含量和品牌化的大型醫療集團發展,支持社會力量在縣域舉辦中醫類醫療機構,鼓勵開展連鎖經營,鼓勵社會力量舉辦以中醫特色為主的醫養結合特色機構。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連鎖化、集團化的醫學檢驗、病理診斷、醫學影像、消毒供應、血液透析等獨立設置醫療機構,以及老年病、康復、精神、兒科、產科等專科醫院和護理院。鼓勵有條件的民營醫院積極申請醫院等級評審,不斷提升醫療服務能力。
(九)互聯網醫院
鼓勵各級各類醫院開展互聯網醫療服務,線上、線下結合分流患者,加快形成一批具有一定品牌美譽度、服務優質、群眾認可的互聯網醫院。支持省、市、縣醫院及有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提供互聯網診療服務,開展慢性病、常見病、多發病診療、康復以及健康管理、醫學科普、婦幼保健等在線服務。到2025?年,全市至少建成15家互聯網醫院。鼓勵在磨憨經濟合作區依法依規設置醫療機構,開展互聯網醫療服務,促進醫療技術領域高端人才的流動。
(十)接續性醫療機構
鼓勵新設置醫療機構或者現有醫療機構(如:城市區級醫院)轉型為康復、老年、長期護理、慢性病管理、安寧療護等接續性醫療機構,為疾病慢性期、恢復期患者以及老年患者等提供護理、康復、安寧療護等服務。到?2025?年,市級、縣(市)區各建設一個老年健康促進(服務)指導機構;全市每個縣(市)區至少設立1個安寧療護病區;打造1個省級醫養結合示范縣,建設一批醫養結合優質服務單位和基層醫養結合示范機構。
(十一)采供血機構
統籌轄區內采供血機構和獻血服務網點設置,構建布局合理、運行高效的采供血服務體系。推進云南昆明血液中心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到2025年,血站規模和服務能力顯著提升。
(十二)戒毒醫療機構
按照《云南省戒毒醫療機構設置規劃(2023-2027年)》,市級、縣(市)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會同當地公安部門、司法行政部門規范設置及管理戒毒醫療機構。各地按照就地原則,科學合理設置艾滋病抗病毒治療機構(包括監管場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任務。各縣(市)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堅持規劃引領,結合本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區“十四五”醫療機構設置規劃,落實本規劃主要任務。各縣(市)區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報市衛生健康委備案。
(二)強化執行力度,促進目標實現。各縣(市)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科學合理配置各類醫療資源,指導公立醫療機構保障基本醫療服務,并會同相關部門共同落實本規劃。市級、各縣(市)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建立嚴格的醫療機構設置和床位審批制度,對區域內各種所有制、投資主體、隸屬關系和經營性質的醫療機構實行宏觀調控和屬地化管理,統一規劃、準入和監管。強化規劃執行的剛性措施,促進規劃目標的實現。
(三)堅持依法辦醫,嚴格機構管理。各縣(市)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對轄區內所有醫療機構進行統一管理,嚴把機構、人員、技術、設備等醫療服務要素準入關,不斷優化醫療資源配置,避免重復配置、盲目擴大規模,逐步縮小城鄉差異、地區差異,提高醫療資源利用效率,確保醫療衛生事業科學、健康、持續、協調發展。
(四)完善投入機制,強化監督評價。完善職責明晰、分級負責的醫療衛生財政投入機制,完善政府主導、全社會參與的多元化籌資投資機制,動員社會支持醫療衛生事業發展,形成多元籌資格局。建立規劃監測評估機制,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定期對規劃實施情況開展評估,對監測評估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研究解決。
六、調整與解釋
本規劃在執行過程中如需調整,由市衛生健康委組織修改、論證后批準執行。本規劃由市衛生健康委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