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級公立醫院:
????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治理高值醫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 國辦發〔2019〕?37?號) 和省醫療保障局等九部門《關于印發〈 海南省治理高值醫用 耗材實施方案〉 的通知》( 瓊醫保〔2019〕?210?號) 精神, 省衛生健康委和省財政廳研究制定了 我省省級公立醫院取消醫用耗材加成后的財政補償政策,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財政補償實施范圍
省政府舉辦的省級公立醫院。
二、 財政補償實施時間
自?2023?年?1?月?1?日 起執行, 其中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瑞金醫院海南醫院在?2023?年至?2026?年過渡期間暫不執行該政策。
三、 財政補償方式
省財政對省級公立醫院因取消 醫用 耗材加成后減少 的合理收入予以補償, 補償比例為“1-醫院控制成本占比(5%)-取消醫用耗材加成后實際醫療服務價格調整補償比”, 采取“預先補助來年結算” 的方式給予補助。 省衛生健康委每年對省級公立醫院上一年度因取消醫用耗材加成后的有關運行情況進行審計, 審計結果作為來年結算的依據。 省財政將省級公立醫院因取消醫用耗材加成所需財政補助資金編入省衛生健康委員 會年度部門預算。
各省級公立醫院應加強精細化管理, 不斷提高運行效能, 降低成本費用, 促進醫院良性運行。 如在實施該項政策過程遇到問題, 請及時反饋省衛生健康委和省財政廳。
省衛生健康委聯系人及電話: 黎欣寧,?65377066。
省財政廳聯系人及電話: 王轉,?68503206。
海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海南省財政廳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