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委直屬單位,各區級醫療機構:
??? 為貫徹落實國家衛生健康委等14部委《關于調整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部際聯席工作機制成員單位及職責分工的通知》(國衛醫急發〔2023〕10號)及《關于調整上海市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聯席工作機制成員單位及職責分工的通知》(滬衛醫〔2023〕55號)的要求,區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聯席工作機制對成員單位進行了調整。現將調整后的名單和職責分工印發給你們,請遵照本通知,加強溝通和配合,認真落實聯席會議布置的各項任務,協同做好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有關工作。
???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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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東新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上海市浦東新區科技和經濟委員會
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 上海市浦東新區財政局
上海市浦東新區商務委員會?????? 上海市浦東新區審計局
上海市浦東新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浦東新區稅務局
上海市浦東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上海市浦東新區醫療保障局
????????????????????????????????????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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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開發布)
浦東新區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聯席工作機制成員單位及
職責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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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浦東新區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聯席工作機制(以下簡稱糾風工作機制)職能
貫徹落實上級有關部門決策和部署,負責浦東新區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的組織協調和宏觀指導,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要點,督促檢查糾風工作機制確定的重點工作的落實。
重大問題向區委、區政府請示、報告。
二、糾風工作機制成員單位及工作架構
糾風工作機制成員單位為:區衛生健康委、區科經委、區公安分局、區財政局、區商務委、區審計局、區國資委、區稅務局、區市場監管局、區醫保局,共十個部門。
糾風工作機制的領導機構為糾風工作機制領導小組。區衛生健康委作為牽頭單位,其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糾風工作機制領導小組組長,有關負責同志擔任領導小組副組長。其他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擔任糾風工作機制領導小組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同志為聯席工作聯絡員。
聯席工作辦公室設在區衛生健康委,負責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
三、工作規則和工作要求
糾風工作機制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例會。根據需要或按照領導同志要求,可以臨時召集會議。召開例會前應根據需要組織召開聯絡員會議。
糾風工作機制例會的議題主要包括:傳達學習貫徹上級部門有關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的重大部署、重要指示、重要會議和重要文件的精神;根據本市、本區糾風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新趨勢,協調有關部門及時研究制定有關政策;督促、檢查、指導并通報本區部分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的典型案例;就有關重大問題進行協調并提出解決辦法;部署、督導、檢查本區年度重點糾風工作。
糾風工作機制例會審議年度糾風工作要點,研究部署相關工作。會議決定的事項,按照部門職能,分工負責,具體落實。
各成員單位應當積極參加糾風工作機制的有關工作,密切溝通、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發揮糾風工作機制的作用。
四、糾風工作機制成員單位職責
區衛生健康委為糾風工作機制的牽頭單位,負責糾風工作要點的制定;對糾風工作進行宏觀指導和協調;負責糾風工作機制的日常工作;承擔糾風工作機制交辦的其他事項。
區科經委負責大力扶持醫藥產業;積極引導全區醫藥生產企業進行技術改造;提高國產藥品、醫用耗材的生產供給能力;承擔糾風工作機制交辦的其他事項。
區公安分局負責指導全區公安機關依法辦理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發生的刑事案件;承擔糾風工作機制交辦的其他事項。
區財政局負責統籌安排預算,保障糾風工作機制正常開展所需必要經費;承擔糾風工作機制交辦的其他事項。
區商務委負責推動現代藥品流通方式的發展;承擔糾風工作機制交辦的其他事項。
區審計局負責對區屬國有醫藥企業加強審計監督力度;承擔糾風工作機制交辦的其他事項。
區國資委負責配合督促區供銷聯社做好所屬藥品流通企業落實醫藥企業行業糾風工作;承擔糾風工作機制交辦的其他事項。
區稅務局負責對醫藥購銷領域中發現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線索,組織部署開展檢查;指導、協調稅務系統的相關稽查工作;承擔糾風工作機制交辦的其他事項。
區市場監管局負責加強醫藥領域不正當競爭案件的查辦工作;加強藥品、醫療服務領域價格行為的監管,依法開展價格監督執法;落實《上海市反不正當競爭條例》關于鼓勵經營者建立健全反商業賄賂等反不正當競爭管理制度的工作要求;落實藥品零售使用環節、醫療器械生產流通使用環節的相關監管法規工作要求;承擔糾風工作機制交辦的其他事項。
區醫保局負責對納入醫療保障基金支付范圍的有關行為和醫藥費用的監督等;承擔糾風工作機制交辦的其他事項。
區疾控主管部門負責對疾控機構糾風工作進行宏觀指導和協調;承擔糾風工作機制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