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貫徹落實《國家醫保局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市場監管總局 國家中醫藥局 國家藥監局關于印發<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醫保發〔2021〕41號)、《國家醫保局辦公室關于落實2023年度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促進醫療服務高質量發展的通知》(醫保辦函〔2023〕66號)、《關于印發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評估指標(試行)的通知》(粵醫保規〔2022〕8號)等文件,市醫保局印發了《肇慶市醫療保障局關于調整我市部分醫療服務價格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制定了我市三個級別的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調整通知,現就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 一、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出臺的背景
??? 根據國家和省的關于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的部署要求,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則,充分發揮醫療機構專業優勢、協同推進價格的動態調整,持續優化醫療服務價格結構,支持為人民群眾提供更有價值、更高效率的醫療服務,促進醫療資源優化配置,促進解決醫療保障區域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促進醫療機構主動規范服務行為,促進醫療行業高質量發展。結合《關于印發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評估指標(試行)的通知》(粵醫保規〔2022〕8號)等文件要求,經評估,我市2023年達到動態調整啟動條件,但我市醫療服務價格指數中的相對價格水平評分排序在全省第10位,高于中位數;因此,對醫療服務項目價格進行結構性調整。
??? 二、調整依據
??? 《國家醫保局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市場監管總局 國家中醫藥局 國家藥監局關于印發<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醫保發〔2021〕41號)、《國家醫保局辦公室關于落實2023年度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促進醫療服務高質量發展的通知》(醫保辦函〔2023〕66號)、《關于印發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評估指標(試行)的通知》(粵醫保規〔2022〕8號)等文件。
??? 三、調整過程
??? 為做好醫療服務成本核定工作,我局通知全市醫療機構將現行價格與醫療服務項目成本偏離過大的項目,開展醫療服務項目的相關成本測算數據。收到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項目成本數據后,我局認真審核了醫療機構上報成本數據,剔除不合理成本部分,綜合考慮我市現行價格在全省所處位置,參考經濟發展水平相近的兄弟城市相同醫療服務項目價格水平,初步核定了我市相關醫療機構開展醫療服務的綜合成本。我局經合理測算,優化選擇調價項目,公開征求群眾意見,相關部門和縣(市、區)意見,并經過專家論證科學制定調價方案,制定三個級別公立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項目價格調整方案及其他相關事項。
??? 四、調整內容
??? 本次公立醫療機構基本醫療服務價格調整共142項。
??? (一)調降醫技診療類等50項(詳見通知附件1)。
??? (二)調升綜合醫療服務類、病理檢查類、臨床診療類、中醫及民族醫診療類等92項(詳見通知附件2)。
??? (三)本次調整涉及《肇慶市公立醫療機構六歲(含)以下兒童基本醫療服務價格加收項目價格表(2021年版)》的項目,實施加收不高于30%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