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促進醫療新技術及時進入臨床使用,滿足人民群眾就醫需求,市醫療保障局印發了《宜賓市醫療保障局關于公布宜賓市2023年第二批新開展醫療服務項目試行價格及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類別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現就《通知》內容解讀如下:
??? 一、《通知》公布的42項醫療服務項目試行價格為我市公立醫療機構執行標準。
??? 二、各醫療機構要認真落實“價格公示制度”和“一日清單制度”,嚴格按照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范的要求執行,嚴禁擅自增設或分解項目、違規加收費用。各縣(區)醫保局和各醫療機構要認真完善和落實各項監督措施,加強管理,切實規范醫療機構的價格行為。
??? 三、《通知》自2024年5月13日起試行,試行期兩年。試行期滿前三個月,各執行醫療機構將試行期間的執行情況和實際運行成本報市醫保局。各縣(區)醫保局和各醫療機構在執行中如遇到問題請及時向市醫保局反映。
??? 四、凡以前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規定執行。試行期間若國家、省有新規定,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