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衛生健康局、財政局、人社局、醫保局:
??? 為全面貫徹落實《省衛生健康委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醫保局省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印發<黑龍江省關于推進家庭醫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黑衛基層發〔2023〕24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會同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醫保局,聯合制定了《大慶市關于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大慶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大慶市財政局
大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大慶市醫療保障局
2023年12月25日
大慶市關于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全面落實國家衛生健康委等6部門《關于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衛基層發〔2022〕10號)《黑龍江省關于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黑衛基層發〔2023〕24號)要求,進一步加快推進我市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高質量發展,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以基層為重點,以改革創新為動力,預防為主,中西并重,將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健康”的方針,推動健康大慶建設,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突出全方位、全周期健康管理服務,積極增加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供給,擴大簽約服務覆蓋面,強化簽約服務內涵,推進有效簽約、規范履約。強化部門協同聯動,健全簽約服務保障激勵機制,充分發揮政策合力,推進我市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高質量發展。
(二)主要目標。準確把握工作節奏,在確保服務質量的前提下,積極擴大簽約服務覆蓋面,全人群和重點人群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覆蓋率每年提升3-5個百分點,確保到2025年,全市全人群簽約服務覆蓋率51%以上;到2035年,全市全人群簽約服務覆蓋率75%以上,基本實現家庭全覆蓋,重點人群簽約服務覆蓋率85%以上,滿意度達到85%左右。
二、擴大簽約服務供給
(一)擴大家庭醫生隊伍來源渠道
一是夯實基層服務力量。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和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下同)根據所轄區域服務半徑、服務人口數量、居民健康狀況等組建家庭醫生隊伍,家庭醫生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組織下開展簽約服務。家庭醫生既可以是全科醫生,也可以是在醫療衛生機構執業的其他類別臨床醫師(含中醫類別)、鄉村醫生及退休臨床醫師。家庭醫生既可以個人為簽約主體,也可組建團隊提供簽約服務。(責任部門:市衛生健康委)
二是拓展網格化服務力量。城市醫聯體的合作協議和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方案中要包含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內容。醫聯體和醫共體內的全科醫生要全部納入牽頭醫院所對應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家庭醫生隊伍。積極引導符合條件的二、三級醫院醫師通過多點執業加入家庭醫生隊伍,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平臺開展簽約服務。(責任部門:市衛生健康委)
(二)支持社會力量開展簽約服務。鼓勵各縣(區)結合實際,在簽約服務費、醫保報銷、服務項目、轉診綠色通道等方面做好政策引導支持,為符合條件的社會辦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簽約服務創造條件,滿足居民個性化、多元化健康需求。各縣(區)應對符合條件的社會辦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簽約服務予以支持。(責任部門:市衛生健康委、市醫保局)
(三)強化家庭醫生培養培訓體系。通過全科專業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全科醫生轉崗培訓、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等項目,持續加強全科醫生培養,促使培訓合格人員完成全科執業注冊(加注)工作。推進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考試,積極擴充家庭醫生隊伍。各醫療機構要把家庭醫生崗位職業培訓納入到日常培訓管理中,優化家庭醫生的臨床診療服務能力和全科理念、知識、技能培訓體系,重點加強針對性、操作性強的實用技能培訓,通過開展崗位大練兵、技能演練等活動,不斷提升家庭醫生常見病、多發病診療能力及慢性病管理能力。(責任部門:市衛生健康委)
三、豐富服務內容
(一)提升基本醫療服務能力。各縣(區)要通過“優質服務基層行”、社區醫院建設等活動,補齊短板弱項,落實縣(區)黨委和政府基層醫療衛生體系建設主體責任,進一步改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礎設施條件,加大投入力度,配備必要醫療設備,并優先為家庭醫生配備設備。強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醫療服務能力,提升家庭醫生開展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能力及對慢性病的管理能力。鼓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自身服務能力和群眾需求等因素,按照相關診療規范開展符合相應資質要求的服務項目,拓展康復、醫養結合、安寧療護、智能輔助診療等服務功能。(責任部門:市衛生健康委)
(二)提高基本公共衛生和健康管理服務質量。以65歲及以上老年人、孕產婦、0-6歲兒童、殘疾人、脫貧人口等重點人群為工作重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為簽約居民保質保量完成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以及規定的其他公共衛生服務。家庭醫生要為高血壓、糖尿病簽約患者提供綜合性醫防服務,將健康檔案管理、慢病隨訪、健康教育等公共衛生服務與臨床治療服務整合開展,宣講有關醫保政策,穩步提升患者的健康水平。深入推進電子健康檔案向簽約居民個人開放,逐步實現電子健康檔案100%開放。健康管理服務要從重點人群和慢病入手,針對居民健康狀況和個性化需求,提供優質健康管理和服務,提升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責任部門:市衛生健康委、市醫保局)
(三)保障合理用藥需求。已組建緊密型縣域醫共體的地區要逐步落實醫共體內部統一用藥目錄政策,進一步適應簽約居民基本用藥需求,確保雙向轉診患者治療方案得到有效銜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增加高血壓、糖尿病(以下簡稱“兩病”)藥品配備和使用,使用“兩病”保障范圍內藥品不受基本藥物考核指標等限制。開具長期處方時,應當根據患者診療需要,在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的情況下,確定處方天數,一般在4周內。根據慢性病特點,病情穩定的患者可適當延長,最長不超過12周。到2025年,全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均應提供長期處方服務。(責任部門:市衛生健康委、市醫保局)
(四)開展上門服務。對行動不便、失能失智的老年人、殘疾人等確有需求的人群,有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結合實際提供上門治療、隨訪管理、康復、護理、安寧療護、健康指導及家庭病床等服務,做好醫療風險評估,加強醫療質量監管,確保醫療安全。提供上門服務醫保報銷比例與居民在醫療機構門診或住院就醫的報銷比例相同。(責任部門:市衛生健康委、市醫保局)
(五)優化轉診服務。統籌區域優質醫療衛生資源,城市醫聯體、縣域醫共體牽頭醫院要積極向患者宣傳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將一定比例的專家號源、預約設備檢查等醫療資源交由對應基層醫療機構的家庭醫生管理支配,可給予家庭醫生預留部分床位,建立醫聯體、醫共體上下級醫院轉診專門通道,方便經家庭醫生轉診的患者優先就診、檢查、住院。城市醫聯體和縣域醫共體牽頭醫院為符合下轉標準的簽約居民提供下轉服務,告知并指導家庭醫生(團隊)為其提供后續治療與康復服務。(責任部門:市衛生健康委、市醫保局)
(六)加強中醫藥服務。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館設置全覆蓋,持續提升中醫館服務能力,不斷增加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團隊中醫藥人員配置。發揮各級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培訓)中心輻射帶動作用,向基層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鼓勵家庭醫生(團隊)掌握和使用針刺、推拿、拔罐、艾灸等中醫藥技術,提供中醫治未病服務。(責任部門:市衛生健康委)
(七)形成有序就醫秩序。進一步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預約就診和智能分診,大力引導和推進簽約居民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就診時由家庭醫生接診。家庭醫生應通過日常診療服務全方位掌握簽約居民及其家庭成員健康狀況,加強與簽約居民聯系,引導簽約居民逐步形成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首診的就醫選擇。對簽約居民可積極推廣采用信用支付、診間結算等方式,整合掛號、檢查、檢驗、診療、取藥等付費環節,實行一站式結算,減少排隊等候次數和時間。(責任部門:市衛生健康委、市醫保局)
四、優化簽約服務方式
(一)推廣彈性化服務協議。服務協議應明確簽約雙方的責權利,列明服務清單,包括基礎包和個性包服務內容。服務協議有效期可為1-3年,可根據居民需求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實際,允許服務關系穩定的家庭醫生和簽約居民簽訂2年、3年有效期的服務協議。從與居民個人簽約為主,逐步過渡到以重點人群家庭為單元簽訂服務協議,從而提高全人群的簽約覆蓋率。探索到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產業園區、商務樓宇等功能社區進行宣傳活動并開展簽約服務。(責任部門:市衛生健康委)
(二)加強全專結合醫防融合。根據轄區內居民的健康需求,結合科室建設情況,圍繞重點人群,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可以與其組建的城市醫聯體和緊密型縣域醫共體牽頭醫院的內科、外科、婦科、兒科、精神科、中醫科、康復科等專科醫生共同參與到家庭醫生(團隊)簽約服務中,或通過經家庭醫生優先轉診(就診)、聯合診療等形式,為簽約居民提供“一站式”全專結合服務,加強全科和專科醫生的協作,促進基層醫防融合,增強簽約服務的連續性、協同性和綜合性。(責任部門:市衛生健康委)
(三)鼓勵組合式簽約。城市醫聯體和緊密型縣域醫共體的牽頭醫院要采取“包干分片”方式,通過對口支援、科室共建、人才下沉、多點執業、一體化管理等多種途徑,促進優質醫療資源下沉。派出醫師在轄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組織下開展簽約服務,與轄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共同做好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服務時間記入基層服務年限。(責任部門:市衛生健康委)
(四)提供健康咨詢服務。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要與新冠病毒感染等傳染病預防相結合,根據簽約居民基本健康情況,通過面對面、電話隨訪、微信小程序或交流群等社交軟件、家庭醫生服務和管理信息系統、診室診療等多種形式,為簽約居民提供針對性健康咨詢服務,包括健康評估、健康指導、健康宣教、疾病預防、就診指導、心理疏導等,提高居民自我健康管理能力,密切簽約雙方關系,增加互信互動,發展長期穩定的服務關系。(責任部門:市衛生健康委)
(五)突出重點人群。將老年人、孕產婦、兒童、殘疾人、脫貧人口、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成員以及高血壓、糖尿病、結核病和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等作為簽約服務重點人群,做到優先簽約、優先服務。脫貧地區要將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等群體中的慢病患者、老年人等納入簽約服務重點人群范圍,做好主要慢病患者的規范管理和健康服務。各縣(區)要以居民健康需求為導向,因地制宜優化和拓展簽約服務包內涵、量化服務頻次,優先保障重點人群簽約服務需求。(責任部門:市衛生健康委)
五、推進“互聯網+簽約”服務
(一)強化線上簽約服務。各縣(區)要加快全民健康信息平臺建設,按照國家要求,到2025年統籌建成縣域衛生健康綜合信息平臺。通過全民健康信息平臺,實現線上為居民提供簽訂協議、健康咨詢、慢病隨訪、雙向轉診等服務。信息系統記錄的服務行為,作為考核評價家庭醫生服務履約的重要指標。各縣(區)要切實用好“家庭醫生服務”APP小程序,做好小程序的培訓和宣傳指導工作。家庭醫生要通過小程序開展線上服務,為轄區居民開展健康咨詢和用藥指導,不斷提升居民自我健康管理能力。(責任部門:市衛生健康委)
(二)加強信息互通共享。逐步實現全民健康信息平臺同電子病歷和電子醫學影像等醫療機構診療系統的數據信息互聯互通,積極推廣應用人工智能等新技術,提升區域基層衛生信息系統水平。家庭醫生可以利用全民健康信息平臺調閱居民完整健康數據,實現健康信息上下貫通、橫向共享,提高連續性健康管理水平,降低家庭醫生非醫療事務性負擔,提高工作效率。(責任部門:市衛生健康委)
六、完善保障機制
(一)健全激勵機制。簽約服務費是家庭醫生(團隊)與居民建立契約服務關系、履行相應健康服務責任,打包提供基本醫療服務、健康服務以及其他必要便民服務的費用。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費由醫保基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和簽約居民付費三部分組成。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按照中央、省、市轉移支付、縣(區)按要求匹配共同支付;醫保基金部分按照當年衛生健康部門核定的家庭醫生簽約人數(不包括未在統籌區內參保的人員)預算,采取“先預撥,后結算”的方式隨基本公衛資金同步撥付,次年依照全年考核結果,執行“多退少補”。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基礎包的服務收費標準不低于20元/人/年,由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醫保基金分別支付10元。原則上將不低于70%的簽約服務費用于參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人員的薪酬分配,其余部分服務費可用于開展簽約服務宣傳、獎勵激勵家庭醫生團隊成員等。由縣(區)衛生健康局和縣(區)醫保局聯合制定考核方案,并組織人員對家庭醫生提供簽約服務質量進行考核,簽約服務費按照考核結果撥付。二級以上醫療機構要在績效工資分配上向參與簽約服務的醫師傾斜。各縣(區)要結合轄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規模數量和服務效果,針對轄區居民健康水平制定家庭醫生個性化服務包,個性化服務包為有償服務,由居民自愿付費購買簽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基礎包、個性服務包價格和服務內容要嚴格履行公示程序。基礎包服務內容包括免費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基本醫療服務、健康管理服務。個性包服務內容由基層醫療機構根據群眾實際需求確定,個性服務包收費價格不超過醫保部門制定的服務包內各單項醫療服務價格之和。(責任部門:市衛生健康委、市醫保局、市財政局)
(二)發揮基本醫保引導作用。在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中,優先考慮體現分級診療、技術勞務價值高的醫療服務項目,促進居民就近就醫。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門診就醫按人頭付費,引導群眾主動在基層就診,促進簽約居民更多利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實行醫保基金總額付費的緊密型縣域醫共體或是有條件的城市醫聯體,要探索將簽約居民的門診基金按人頭支付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或家庭醫生(團隊),對經分級診療轉診的患者,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或家庭醫生(團隊)支付一定的轉診費用。醫保部門應加強協議管理,繼續完善結算辦法,確保參保人獲得高質量的醫療服務。落實結余留用的激勵政策,提升家庭醫生服務質量。繼續對不同層級的醫療機構實行差別化支付政策,根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的級別,合理設定報銷比例和住院起付線,通過實施差異化的醫保支付政策,引導簽約居民在基層首診,暢通轉診渠道。(責任部門:市衛生健康委、市醫保局)
(三)提升家庭醫生職業榮譽感。各縣(區)要積極組織家庭醫生(團隊)評優爭先,注重挖掘服務質量好、群眾認可度高的家庭醫生典型模范,利用報刊、網絡媒體等途徑宣傳典型事跡,樹立家庭醫生熱心服務群眾的正面形象。衛生健康系統內各類表彰和評優評先要向家庭醫生適當傾斜,提高全社會對家庭醫生的認可度和信任度。(責任部門:市衛生健康委、市人社局)
七、加強組織實施
(一)積極推進落實。各縣(區)要強化屬地責任,細化工作目標和措施,切實加強統籌協調,形成地方政府主導、部門協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平臺、多種社會資源參與的工作機制,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在市級文件印發后,各縣(區)要及時制定相關配套文件,保障簽約服務覆蓋面得到持續擴大,簽約服務質量和滿意度得以持續提升。
(二)加強監督與評價。加大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質量考核和監督力度,將簽約服務人數、重點人群占比、續簽率、健康管理效果、服務質量以及簽約居民滿意度等作為評價指標,各縣(區)要組織人員利用信息化手段對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指標完成情況進行跟蹤評價,充分借助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考核和居民回訪等方式,定期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家庭醫生服務質量開展監督評價,考核結果同經費撥付、績效分配等掛鉤。市衛生健康委將會同市級相關部門按照省衛生健康委要求對各縣(區)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進展情況開展評價評估,并將結果予以通報。
(三)加強宣傳引導。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各級醫療機構要加強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宣傳,擴大簽約服務受眾面,引導更多居民選擇簽約服務。重點做好簽約服務內涵宣傳,合理引導居民預期。要發掘優質高效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典型案例,以點帶面,發揮正面示范引導作用。以開展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鄉村振興等工作為有利契機,積極宣傳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發揮政策合力的宣傳示范作用,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