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廣安市醫療保障局廣安市財政局關于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醫用耗材分段支付比例的通知》的適用范圍?
答: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在市內定點醫療機構中發生的醫用耗材費用。
問:個人先行自付部分能否納入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范圍?
答:個人先行自付一定比例后納入統籌基金支付,其中個人先行自付部分可進入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范圍,并按規定在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予以支付。
問:調整后分段支付比例具體是多少?
答:納入城鄉居民醫保支付范圍的醫用耗材,先按單項醫用耗材價格分段分比例自付后,再納入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按規定支付。具體為:1.醫用耗材單價金額在50元及以下的,全額納入統籌基金支付范圍;2.醫用耗材單價金額在50元以上至2000元(含)的,個人先行自付10%后納入統籌基金支付范圍;3.醫用耗材單價金額在2000元以上至20000元(含)的,個人先行自付20%后納入統籌基金支付范圍;4.醫用耗材單價金額在20000元以上的,個人先行自付30%后納入統籌基金支付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