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區)衛生健康委、管委會社會管理局(衛健服務中心),市直市管各衛生健康單位:
??為適應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醫療衛生服務需求,優化配置全市醫療資源,提升醫療服務和重大疫情救治能力,實現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協調發展,有效促進醫療衛生服務的公平性與可及性,根據《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關于全省醫療機構設置宏觀調控的指導意見(2021-2025年)》《新余市“十四五”衛生健康發展規劃》《新余市“十四五”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我委制定了《新余市醫療機構設置規劃(2021—2025年)》,現印發給你們,請各地各單位結合工作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新余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4年1月15日
新余市醫療機構設置規劃(2021-2025年)
為適應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醫療衛生服務需求,優化配置全市醫療資源,提升醫療服務和重大疫情救治能力,實現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協調發展,有效促進醫療衛生服務的公平性與可及性,根據《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關于全省醫療機構設置宏觀調控的指導意見(2021-2025年)》《新余市“十四五”衛生健康發展規劃》《新余市“十四五”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規劃背景
“十三五”以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市上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衛生與健康的重要論述和視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深入推進健康新余建設,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優質醫療資源擴容下沉,全市衛生健康事業穩步發展,?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進一步健全,醫療衛生基礎設施建設全面加強,服務能力顯著提升,居民健康水平持續提高。
(一)社會經濟發展概況
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新余總人口為1202499人,占全省人口比重2.66%;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增加至212660人,占總人口比率上升至17.68%。2020年人均預期壽命達到78.1歲,?嬰兒死亡率2.49‰,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4.69‰,個人衛生支出占衛生總費用比重持續下降,居民主要健康指標均優于全國全省平均水平。
(二)醫療服務需求情況
2020年,全市醫療衛生機構總診療人次623.90萬,其中:醫院230.09萬、占36.80%,基層醫療衛生機構360萬、占57.70%,專業公共衛生機構33.8172萬、占5.42%。全市醫療衛生機構出院人數15.29萬,其中:醫院12.47萬、占81.57%,基層醫療衛生機構1.75萬、占11.43%,專業公共衛生機構1.07萬、占7.00%。全市醫療機構病床使用率為67.21%,其中醫院病床使用率為74.58%,醫院平均住院日為10.4天。
(三)醫療資源配置情況
到2020年底,全市共有醫療衛生機構1215所。其中,醫院20所(含三級醫院5家、二級醫院15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29所,衛生院32所,村衛生室908所,診所、衛生所、醫務室211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3所,婦幼保健院3所。全市有三級醫院5所、二級醫院15所。衛生機構床位7138張,衛生技術人員9655人,分別比2015年增長34.07%、42.47%。執業(助理)醫師2811人,注冊護士3707人,床位7138張。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數5.95張、執業(助理)醫師數2.34人、注冊護士數3.08人,分別比2015年增長30.48%、10.9%、18.47%。
(四)醫療機構布局情況
“ 十三五”時期,重大醫療機構項目順利推進投入使用,建成市人民醫院綜合大樓并投入使用,啟動市中醫院新院建設、市婦幼保健院改擴建項目和新余袁河醫院建設項目,渝水區婦幼保健院實現整體搬遷,醫療資源得到進一步補充,城鄉醫療資源發展差距縮小,“15分鐘醫療衛生服務圈”基本建成。
(五)疫情救治能力情況
圍繞提高收治率和治愈率、降低感染率和病亡率的核心目標,全方位加強新冠病毒感染疫情救治醫療資源配置,助力保障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全市設置市人民醫院、分宜縣人民醫院2家傳染病救治定點醫院,床位總數達1945張,重癥救治床位119張。規范設置發熱門診17家,覆蓋所有縣區。全市院前急救救護車達51輛,其中負壓救護車達25輛。
二、面臨形勢和存在不足
(一)面臨形勢
一是服務全市發展戰略。醫療資源布局要緊緊圍繞實施健康新余建設,推進新宜吉合作主陣地、南昌都市圈產業承接地、中三角旅游目的地、全國民生城市知名地的戰略部署,逐步建立完善適應我市實際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二是滿足人民群眾不同層次醫療衛生服務需求。為積極應對生育政策調整和人口老齡化程度進一步加深,腫瘤、心腦血管、精神心理等慢性疾病醫療需求進一步上升,需要擴大高品質和多元化的醫療衛生服務供給。三是應對公共衛生重大風險。在人口多、人員流動性強的形勢下,面臨著艾滋病、結核病等傳統重大傳染病及新冠病毒感染等新發傳染病傳播的風險,傳染病救治資源配置待進一步加強。
(二)存在不足
一是醫療衛生資源總量不足。每千人口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執業(助理)醫師數、注冊護士數和每萬人口全科醫生數與全國平均水平相比還有差距,衛生人才尤其是高層次人才總量不足,優質醫療資源相對缺乏,中醫藥傳承與創新不夠,擴容與提質壓力并存。二是醫療衛生資源布局不夠均衡。醫療衛生資源城鄉區域布局還不夠均衡,優質醫療資源多集中在主城區和縣城,在康復、精神、感染、腫瘤、老年護理等方面存在短板,隨著城鄉群眾對健康服務期望提高,高質量、多元化和同質化醫療服務需求增多,優質醫療資源供需矛盾日益凸顯。三是醫療體系協同效率不夠高效。大醫院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存在虹吸效應,公共衛生機構、醫療機構分工協作機制仍不健全,平急結合不緊密,重大疫情救治設施不夠完善,中醫藥特色優勢發揮還不充分,中西醫互補協作格局尚未形成,各級醫療機構協作機制和分級診療機制有待進一步落實。四是信息化、智能化建設水平有待提升。人工智能、5G、物聯網、區塊鏈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推廣使用不夠,為優化醫療衛生資源配置、創新服務模式、提高服務效率、降低服務成本等提供支撐不足。
三、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及二十屆一中、二中全會精神,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衛生與健康的重要論述和視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堅持把人民健康放在優先發展戰略地位,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推進高質量發展,推進醫療衛生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及醫療衛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圍繞平急結合、醫防協同、區域協作、醫養結合、中西醫并重和多元發展的原則統籌規劃、合理配置醫療衛生資源,強化重大疫情救治能力建設,加強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縣域醫共體等醫療聯合體建設,夯實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推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大力發展接續性醫療機構和互聯網醫院,逐步完善分級診療體系建設、推動優質醫療資源擴容和區域均衡布局,著力構建結構合理、分工明確、密切協作、優質高效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醫療衛生服務需求,促進醫療事業與全市經濟社會同步發展。
(二)基本原則
1.政府主導、多元參與。強化政府主導、投入保障、管理監督等責任,通過深化醫改,強化資源配置,加大建設力度,維護公益性,促進健康公平。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醫療衛生資源配置中的作用,加快形成政府、市場雙輪驅動、互保共進的發展格局,滿足群眾多層次、多元化的健康需求。
2.整體規劃、公平可及。統籌城鄉、區域資源配置,統籌預防、治療、康復與健康促進、中西醫并重,通過整體規劃優化結構布局。根據人口規模與密度、地理交通條件、疾病譜等因素,合理制定不同區域、類型、層級醫療衛生資源配置標準,提高公平性和可及性。
3.守正創新、平急結合。鞏固改革發展成果,強化改革創新的突破和先導作用,發揮科技創新和信息化等引領支撐作用。著力深化衛生健康服務供給側改革,以項目促發展,補齊短板弱項。著眼復雜嚴峻形勢局面和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立足平戰結合,完善設施設備標準,全面提高應急處置和快速轉化能力,提升重大疾病防控救治水平,增強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發展韌性。
4.預防為主、中西并重。強化預防為主,加大對公共衛生體系傾斜力度,深入實施健康新余行動,提升健康教育、慢病管理和殘疾康復服務質量,重視精神衛生和心理健康,建立醫防協同長效機制,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大力發展中醫藥事業,充分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建立中西醫相互補充、協同共進機制,推進中醫藥傳承創新、高質量發展。
5.提質擴能、均衡發展。構建發展新格局,注重提高供給質量和服務水平,加快優質醫療衛生資源擴容和區域均衡布局,夯實基層基礎工作,提高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整體效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提高優生優育、兒童醫療保健服務水平,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增加老年護理供給,構建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務。
(三)發展目標
到2025年,基本建成惠及城鄉居民,布局合理、結構優化、運行高效、富有韌性的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能力顯著提升,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取得新成效,基層普遍具備首診分診和健康守門能力,力爭縣域內人人就近享有公平可及、系統連續、優質高效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市域內人人享有同質化的危急重癥、疑難病癥和??漆t療服務,鼓勵社會力量規范辦醫,以“一老一小”為重點的全周期健康服務能力明顯增強,實現優質醫療衛生資源配置均衡化、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均質化,逐步完善分級診療體系建設,合理規劃發展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和縣域醫共體,基本形成“基層首診、雙向轉診、上下聯動、急慢分治”的就醫格局,醫療服務質量和水平全面提升,群眾就醫更為便捷便利,人民健康水平持續提升。
2025年新余市醫療機構設置規劃主要指標表
主要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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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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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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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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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千人口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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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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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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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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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市辦及以上公立醫院(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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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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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性
|
縣辦公立醫院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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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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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性
|
其中: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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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
1.20
|
預期性
|
每千常住人口重癥床位數(張)
|
0.13
|
0.20
|
預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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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千常住人口康復病床數(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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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
|
0.50
|
預期性
|
每千常住人口精神科床位數(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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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
|
0.78
|
預期性
|
每千常住人口中醫類醫院床位數(張)
|
—
|
0.75
|
預期性
|
每千人口執業(助理)醫師數(人)
|
2.34
|
3.0
|
預期性
|
每千人口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數(人)
|
0.30
|
0.50
|
預期性
|
每萬人口全科醫師數(人)
|
2.29
|
3.2
|
約束性
|
每千人口注冊護士數(人)
|
3.08
|
3.8
|
預期性
|
每千人口藥師(士)數(人)
|
0.36
|
0.40
|
預期性
|
醫護比
|
1:1.32
|
1:1.35
|
預期性
|
床人(衛生人員)比
|
1:1.08
|
1:1.2
|
預期性
|
床護比
|
1:0.52
|
1:0.52
|
預期性
|
床醫比
|
1:0.39
|
1:0.4
|
預期性
|
二級及以上公立綜合醫院、傳染病醫院、婦幼保健?院中醫藥科室設置比例
|
—
|
100%
|
預期性
|
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設置老年醫學科的比例
|
20%
|
≥60%
|
預期性
|
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置發熱門診(診?室)的比例
|
—
|
≥90%
|
預期性
|
?四、主要任務
(一)功能定位
1.市級醫院。主要向全市區域內居民提供代表本區域高水平的綜合性或??漆t療服務,接受下級醫院轉診,根據需要對病情穩定、已過急性期患者及時向下級基層醫院進行轉診,并承擔人才培養、科研等任務,以及相應公共衛生和突發事件緊急醫療救治任務,努力打造具有跨市域有影響力的醫院,努力創建省級區域醫療中心。主要提供第一、二類醫療技術服務。
2.縣級醫院。主要承擔縣級區域內居民的常見病、多發病診療,急危重癥搶救與疑難病轉診,培訓和指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相應公共衛生服務職能,以及突發事件緊急醫療救治等工作,具備解決縣域內居民90%診療服務的能力。主要提供第一類醫療技術服務。
3.基層醫療機構?;鶎俞t療機構主要包括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村衛生室、醫務室、門診部和診所等,主要提供預防、保健、健康教育、疾病管理、計劃生育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為居民建立健康檔案,常見病、多發病診療服務、中醫藥服務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復、護理,接收醫院轉診患者,向醫院轉診超出自身服務能力的患者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4.社會辦醫療機構。社會辦醫是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元化醫療服務需求的有效途徑。規范并引導社會力量興辦獨立設置醫療機構,適當放寬舉辦主體要求,對社會辦醫區域總量和空間不作規劃限制,優先支持舉辦非營利性、資源稀缺的專科醫療機構。加強規范化管理和質量控制,提高同質化水平。促進診所發展,診所設置不受規劃布局限制,試行備案制管理。引導社會辦醫院向高水平、規模化、集團化方向發展。
5.其他醫療衛生機構??祻妥o理、老年健康、婦幼保健、職業健康、精神衛生、采供血等具有公共衛生屬性的醫療衛生機構的功能定位,參照《新余市“十四五”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等文件。
同時推動醫防融合發展。到2025年,全市100%的二級以上醫療機構設置公共衛生科,100%的三級公立醫院設置公共衛生首席專家,80%的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建成標準化公共衛生科。
(二)醫療機構分級分類設置規劃
現有市、縣(區)和鄉鎮原則上按行政區劃和分級分類管理原則,強化行業監管,規范執業行為,確保服務質量。
1.醫療機構的分級和分類
全市醫療機構根據其舉辦者和行政隸屬關系的不同,分為市級醫院、縣(區)級醫院、鄉鎮衛生院(含中心衛生院和一般衛生院)、企業醫院、民營醫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村衛生所、企事業單位醫務室(衛生所)、個體診所等不同類別。
設置醫療機構根據其性質、社會功能、服務內容、經營目的劃分為非營利性和營利性進行分類管理。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分為政府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和非政府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在醫療服務體系中占主導地位,除進行正常的醫療服務以外,應承擔政府和舉辦單位交辦的社會職能。政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力量投資或捐資舉辦的醫療機構一般定為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個體診所,股份制、中外合資和個人出資辦的醫療機構一般定為營利性醫療機構,也可申請為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政府不舉辦營利性醫療機構。
2.醫院設置
(1)綜合醫院
三級綜合醫院:到2025年,全市三級綜合醫院達到3家,不再規劃新增公立三級綜合醫院。
在設置審批三級綜合醫院時,要引導三級綜合醫院提高手術科室和重癥醫學專業床位規模及其所占比例,合理配置各臨床??瀑Y源。新增三級綜合醫院必須達到三級綜合醫院基本設置標準,同時應當:1.對于區域內三級綜合醫院平均住院日過長的(一般為超過8天的),原則上不得新增設三級綜合醫院;2.二級綜合醫院申請升級設置為三級綜合醫院的,原則上需滿足在近3年全省二級綜合醫院DRG綜合排名達到全省前20%、全國二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達到全國前10%、縣醫院醫療服務能力基本標準和推薦標準“雙達標”、電子病歷分級評價應用水平達到四級水平中的3項及以上條件(未參與縣醫院醫療服務能力基本標準和推薦標準評價的滿足2項及以上條件),近2年內未發生重大醫院感染責任事件和完全主要責任或社會影響較大醫療糾紛或負面事件等條件(新增三級中醫院參照執行)。
二級綜合醫院:每個縣區建設好一所達標的政府辦二級綜合醫院。到?2025?年,全市二級綜合醫院(含非政府辦)達到?10?家左右,其中,在基礎好、規模較大、輻射范圍廣、服務人口多的現有鄉鎮衛生院中規劃改擴建?1—2?家二級綜合醫院。鼓勵縣區二級綜合醫院朝集團化發展,實行技術合作和資源整合,在鄉鎮中心衛生院通過提質擴能的方式創建縣域醫療次中心。
一級綜合醫院:在城區原則上不增設一級綜合醫院,嚴格控制一級綜合醫院數量。
(2)中醫院
三級中醫院:到2025年,全市三級中醫院1家,為新余市中醫院。
二級中醫院:原則上每個縣設置1?家政府辦二級中醫院。目前我市分宜縣已設置了1家政府舉辦的二級中醫院。二級中醫醫院床位控制在500張以內。
(3)婦幼保健院
婦幼保健機構由政府設置,每個縣區以上行政區域設置1家婦幼保健機構,到2025年,全市三級婦幼保健院1家,二級婦幼保健機構2家。
(4)??漆t院
專科醫院設置數量由各縣區根據當地人口資源現狀、疾病譜等確定,其中:
精神病醫院:市級獨立設置?1?家公立二級以上精神病專科醫院,精神病??漆t院要求設置心理門診,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要求設置精神科(心理)門診,各縣區可規劃建設?1?家一級或二級精神病??漆t院。
傳染病醫院:市級獨立設置1家公立二級以上傳染病醫院, 縣區不設獨立的傳染病醫院,縣區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應設置具有病床的感染性疾病科。
康復醫院:市級規劃1家二級康復醫院,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設置康復醫學科。各縣區根據當地醫療服務需求規劃1家二級康復醫院或康復醫療中心。
老年醫院:市級規劃1家三級或二級老年病醫院,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設置老年醫學科。各縣區根據當地醫療服務需求規劃1家二級或一級老年病醫院。
眼科醫院:市級規劃1家二級眼科醫院。各縣區根據當地醫療服務需求規劃1家一級或二級眼科醫院。
其它??漆t院:市級及各縣區根據本地人口資源、經濟發展、疾病譜合理規劃設置其它??漆t院。
3.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設置
(1)鄉鎮衛生院
由政府在各鄉鎮設置1家鄉鎮衛生院,以后原則上不再增設新的鄉鎮衛生院。通過政策傾斜等方式健全完善各鄉鎮衛生院功能,在當地居民就醫不方便的偏遠地方,可設立衛生院醫療點。鄉鎮衛生院根據其功能分為中心衛生院和一般衛生院,中心衛生院與一般衛生院的規劃比原則上控制在1:1.5,縣區政府所在地原則上不再設中心衛生院。對于規模較大的鄉鎮衛生院,在確保每個鄉鎮有一所政府辦鄉鎮衛 生院的前提下,在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允許范圍內,可以改擴建為二級綜合醫院。
(2)社區衛生服務機構
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設置原則上按街道辦事處范圍或3-5萬居民規劃1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對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難以覆蓋的區域,人口相對集中達?0.7-1萬人左右,根據居民醫療需求規劃1所社區衛生服務站。新建街道辦事處,可在新建街道辦事處管轄范圍內增設1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新建社區,可就近增設1所社區衛生服務站。
(3)村衛生室
全市村衛生室的設置數原則上不超過現有行政村數,公立村辦衛生室維持現有規模,但對村型較大,人口較多、自然村較為分散的行政村,也可按本規劃的設置控制標準和原則以及人口分布變化酌情調整,鄉鎮衛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則上不再新設置村衛生室。
(4)企事業單位、部隊醫務室
企事業單位根據需要,按有關規定可以申請設置醫務室。部隊設置衛生所或醫務室按軍隊內部相關條例管理。醫務室的服務對象應為單位內部職工,有條件的可向社會開放。
(5)個體診所(門診部)
鑒于目前全市主城區個體診所(門診部)設置過多,必須既按照國家現有政策準入,規范實行診所備案制,又從質量和安全兩個角度實行全面規范和整頓。整頓規范到位后,嚴格按《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要求和流程,逐條對照《醫療機構基本標準(試行)》,嚴格把關,堅決避免任何部門和個人違法違規設置審批個體診所(門診部)。在城市一定的區域內,原則上不重復規劃同一類別的個體診所(門診部)。
4.院前急救機構設置
構建市、縣(區)兩級醫療急救服務體系,市級規劃1所市級急救中心,并根據發展可對縣區進行覆蓋。有條件的縣(區)設置急救中心(站),條件尚不具備的縣(區)依托區域內綜合水平較高的醫療機構設置縣級急救中心(站)。城市地區服務半徑不超過5公里,農村地區服務半徑一般為10-20公里。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設置急診科,按醫院床位的2%-3%設置急診科觀察床。推動院前醫療急救與醫院信息系統連接貫通,市級急救中心建立院前醫療急救指揮調度信息化平臺,實現急救呼叫統一受理,車輛人員統一調度。
5.血液透析、護理院(站)、康復醫療中心等其它醫療衛生機構設置
到2025年,鼓勵社會資本新建其他醫療衛生機構,總量控制在10家以內,包括新建血液透析中心、護理院(站)、康復醫療中心等其他診療機構,加快發展中間性醫療服務。
6.構建市域醫療中心
(1)開展市域醫療中心建設
到2025年,選擇規劃1-2家基礎條件好、輻射范圍廣、醫療服務優質的三級甲等綜合醫院規劃建設成市級綜合性醫療中心。市級醫療中心代表全市先進醫療服務水平,在承擔日常醫療服務工作的同時,還要承擔相應人才培養和醫療教學等工作。
(2)加強臨床重點??平ㄔO
到2025年,三級甲等醫院要努力創建國家級臨床重點??坪褪∈屑壟R床重點??疲渲?,國家級臨床重點???-2個。其他醫療機構要努力創建省級和市級臨床重點專科。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根據本機構的實際情況,突出重點,打造有特色的臨床重點???。到2025年,全市各醫療機構創建省級臨床重點???個左右,市級臨床重點???0個左右。
7.床位配置
到2025年按每千人病床數7.5張計算,病床總數應達到9100張左右。綜合醫院中醫床位數不低于醫院標準床位數的5%。非營利性醫院,可在確?;踞t療服務的基礎上,開設適量特需醫療床位,按不超過醫院核定床位數的10%設置。
縣(區)級醫院床位控制在1000張以內。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可設一定數量以護理康復為主要功能的病床。社區衛生服務站至少設觀察床1張,不設病床。
鄉鎮衛生院:床位配置要綜合考慮轄區的服務人口、經濟發展水平、服務半徑、地理位置、交通條件等因素,按照衛生院的功能和承擔的任務以及居民的衛生服務需要和需求情況合理確定。鄉鎮衛生院床位配置標準為每千人口0.6張—1.2?張,原則上不超過100張,中心衛生院可按每千服務人口1.2張床位設置原則上不超過150張。
8.執業(助理)醫師和注冊護士的配置
全市到2025年以每千人執業(助理)醫生數3.0人左右、每千人注冊護士數?3.8人左右,醫護比達到1:1.35,作為全市醫療機構從業人員發展的控制標準。
醫院應以居民衛生服務需求和醫師標準工作量為依據,結合服務人口、經濟狀況、自然條件等因素配置醫師和護士的數量,合理確定醫護人員比例。應按照醫院等級與功能任務的需要設置床位與人員比例。承擔臨床教學、帶教實習、應急救援等任務的醫療衛生機構可適當增加人員配置。2025年,三級醫療機構醫護比大于1:1.4,床護比達到1:0.6;醫師本科以上學歷應達90%以上,護士大專以上學歷應達85%以上,專業技術人員比例要達到80%;二級醫療機構醫護比大于1:1.2,床護比達到1:0.4;?醫師本科以上學歷應達75%以上,護士大專以上學歷應達70%以上,專業技術人員比例要達到75%。
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科醫生達到每萬人口3.2名,每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在醫師總編制內配備一定比例的中醫類別執業醫生。全科醫生與護士比例按1:1的標準配備。設護理康復或日間觀察床位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增配適量醫師和護士。其他人員按不超過醫師、護士和醫技人員編制總數的5%配備。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臨床醫生20%達到本科以上學歷、60%達到大專學歷,護士大專以上學歷應達50%以上。鄉鎮衛生院原則上按照每千鄉鎮總人口數1.2名的標準配置衛生人員,并有1名全科醫生,衛生專業技術崗位占總崗位的90%以上,從事公共衛生服務崗位應占總崗位的20-40%,其中中心衛生院可上浮5%-10%。有條件的鄉鎮衛生院可選派醫技人員到村衛生室工作。鄉鎮衛生院的后勤服務工作實行社會化,新進后勤人員不使用人員編制。鄉鎮衛生院的臨床醫生20%達到本科以上學歷、60%達到大專學歷,護士中大專以上學歷達50%以上。
村衛生室人員按每千服務人口1.2-1.6人的標準進行配置,其中有1名能夠掌握中醫藥服務技術的鄉村醫生(執業助理以上醫師)。鄉村醫生20%達到大專以上學歷、50%達到中專學歷。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規劃剛性約束。要切實加強對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嚴格依據規劃設置區域內的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引導醫療資源合理配置,避免重復配置、盲目擴大規模,逐步縮小城鄉差別、地區差別,滿足區域內居民日益增長的醫療服務需求。
(二)加大財政投入,強化醫療公益性質。加大對醫療衛生事業的投入,建立健全財政保障體系,完善并落實對政府舉辦醫療機構補助政策,支持醫療機構履行基本醫療服務和公共衛生職能,保持公立醫療機構在醫療服務體系中的主導地位,強化醫療衛生事業的公益性質。
(三)發展多元辦醫,合理優化資源配置。積極促進非公立醫療機構發展,形成投資主體多元化、投資方式多樣化的辦醫體制。鼓勵支持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形成公立醫院與非公立醫院相互促進、相互補充、共同發展的格局。
(四)強化監督管理,依法依規健康發展。要依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規定,對轄區內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實施統一管理,嚴把機構、人員、技術、設備等醫療服務要素準入關,優化醫療資源配置,提高醫療資源利用效率,保證醫療服務市場依法有序發展,促進醫療衛生事業科學、健康、持續、協調發展。
六、附則
本設置規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各縣區在本設置規劃實施后可編制本行政區域內的醫療機構設置規劃。
本設置規劃由市衛生健康委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