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市)衛健體局、市級檢驗質控部、市直各醫療衛生機構:
? ? ? 現將山西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關于公布2023年度全省公立醫療機構醫學臨床檢驗結果互認醫療機構名單及項目的通知》(晉衛辦醫函〔2023〕87號)轉發給你們,請貫徹落實。
對于符合互認條件的檢驗項目,不得以與其他項目打包等形式再次收取相關費用。對在互認范圍內醫療機構出具的符合互認條件、滿足診療需要的檢驗結果,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不得重復進行檢查檢驗。對于未參加2023年度檢驗質量評估的醫療機構,可向晉中市檢驗質控部申請,經質控評估、達到互認能力的,及時報省臨檢中心。
晉中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