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醫療保障局、衛生健康委員會,各定點醫療機構:
??為鼓勵生物醫藥企業創新,推進上海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生物醫藥產業創新高地,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本市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上海市加快打造全球生物醫藥研發經濟和產業化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上海市進一步完善多元支付機制支持創新藥械發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進一步重申加快推動創新藥械臨床應用有關政策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執行各項措施規定
??(一)各定點醫療機構要進一步落實主體責任,應在《上海醫保藥品目錄》發布后1個月內,及時召開藥事會議,充分考慮新增藥品(特別是談判競價藥品)及調整適應癥藥品的臨床應用,合理優化本院藥品用藥目錄,做到“應配盡配”。對于暫時無法納入醫院用藥目錄,但臨床確有需求的新增藥品,建立綠色通道納入臨時采購范圍。
??(二)創新藥械的臨床應用納入衛生健康部門相關專業質控考核。對各級醫院的用藥目錄品種數不設數量限制,各定點醫療機構不得以用藥目錄數量、“藥/耗占比”等為理由限制創新藥械的配備、使用。
??(三)醫保部門對新增談判、競價藥品前三年實行單列預算,不納入當年醫院醫保總額預算,第四年按前三年最高一年使用情況納入總額預算測算基數。
??(四)醫保部門在 DRG/DIP 支付方面對創新藥械予以傾斜,提高新技術應用病例支付標準,新技術應用高倍率病例不設控制比例,成規模新技術應用可獨立成組。
??二、加大督查考核力度
??(五)市衛生健康部門要將各定點醫療機構召開藥事會議情況納入藥事質控督查指標。通過實地考核等方式,對醫院落實情況予以現場考核督導,促進創新藥配備使用。
??(六)申康醫院發展中心應在常規績效考核及簡報的指標數據(藥/耗占比)中剔除創新藥械。及時匯總每家醫院藥事會議等討論及配備的創新藥械種數,在市級醫院綜合績效平臺和簡報中予以展示,推進落實。
??(七)各定點醫療機構將藥事會議等召開情況及時向申康醫院發展中心和各級衛生健康、醫保部門報告,便于各級行政部門督查。
??三、加大宣貫解讀力度
??(八)市醫保局、市衛生健康委和申康醫院發展中心對各醫療機構和各區醫保局、衛生健康委開展相關政策培訓,并推動醫療機構職能部門對臨床一線加強培訓,確保醫務人員全面了解創新藥械使用支持性政策。
??(九)各區醫保局、衛生健康委應加強轄區內各醫療機構醫務、門辦、藥劑、醫保、裝備、信息等相關部門的培訓指導。
??(十)各有關單位要加大宣傳力度,創新宣傳方式,豐富宣傳手段,增強政策宣傳的針對性、時效性,提高不同群體,特別是臨床一線醫護人員的政策知曉度。堅持正確輿論導向,營造良好氛圍。
上海市醫療保障局
??上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