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衛生健康委,省級醫院:
??? 根據《國家中醫藥局綜合司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衛生局關于申報重大疑難疾病中西醫臨床協作項目的通知》(國中醫藥綜結合函〔2023〕250號)要求,我局組織開展重大疑難疾病中西醫臨床協作項目申報工作。現就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病種范圍
圍繞重大疑難疾病、傳染病、慢性病等新遴選一批重大疑難疾病中西醫臨床協作項目,病種可參考附件1,也可申報其他中醫治療優勢確切的重大疑難疾病。已發布的52個中西醫結合診療方案所包含的病種(見附件2,具體信息見http://www.caim.org.cn/info_content.jsp?id=10322)不在本次新遴選項目申報范圍內。
二、申報要求
(一)新遴選重大疑難疾病中西醫臨床協作項目需滿足以下要求:
1.組織形式。
(1)圍繞一個重大疑難疾病,建設中西醫協作網絡,由牽頭單位和協作單位共同組建。
(2)牽頭單位原則上為2個,對同一病種,一般由一所中醫醫院(含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少數民族醫醫院)聯合一所綜合醫院(專科醫院、婦幼保健院)共同申報,原則上不與軍隊醫院聯合申報;對同一病種,一個在中醫診療上具有優勢的科室和一個在西醫診療上具有優勢的科室確在同一家綜合醫院(專科醫院、婦幼保健院)的,牽頭單位可為1個。
(3)協作單位由牽頭單位負責聯系確定,數量5—10個,協作單位全程參與協作項目建設實施。
(4)原則上一家醫院(包括作為第一或第二牽頭單位)同一專業只能申報1個病種,總數不超過3個;1個學科帶頭人只能申報1個病種;同一病種全國組建不超過3個中西醫協作網絡。
(5)優先支持國家中西醫結合醫學中心、中西醫協同“旗艦”醫院試點單位申報。
2.基本條件。
(1)牽頭單位為公立三級甲等醫院;牽頭單位需高度重視,為項目的實施和管理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財力等支撐。
(2)牽頭單位近3年公立醫院績效考核排名原則上在B+及以上,至少有1次在A及以上。
(3)第一、第二牽頭單位在前期具有成熟的合作基礎(合作時間1年以上),并提供相關佐證材料,如合作協議(意向書)、合作成果等。
(4)申報科室應具備一定的服務規模,設置有3個及以上亞專科,臨床診療水平、疑難危重癥醫療服務能力居于本專業領先地位,輻射帶動能力強。
(5)所申報病種臨床療效顯著,處于國內本專業領域前沿水平,能提供高級別的循證醫學證據,或已制訂由省級及以上學術組織發布的該病種中西醫結合診療方案(包括診療指南、專家共識、診療規范等)的優先考慮。
(6)申報科室具有穩定、結構合理的人才梯隊,學科帶頭人從事專業與申報病種一致,并分別在國內該專業領域具有權威學術地位。
(7)圍繞申報病種持續開展臨床研究,并已取得初步研究成果。
(8)申報科室自2021年以來無嚴重違反醫療衛生行風建設有關要求的行為。近3年(2020—2022年)未發生負完全責任或主要責任的二級以上醫療事故,未發生過嚴重醫院感染事件。
(二)強化建設的中西醫臨床協作項目需滿足以下申報要求:
1.針對已發布的52個中西醫結合診療方案,各負責人所在單位作為第一牽頭單位,第一牽頭單位原則上需結合此前工作基礎,聯系確定第二牽頭單位。對同一病種,一般由一所中醫醫院(含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少數民族醫醫院)聯合一所綜合醫院(專科醫院、婦幼保健院)共同作為牽頭單位;對同一病種,一個在中醫診療上具有優勢的科室和一個在西醫診療上具有優勢的科室確在同一家綜合醫院(專科醫院、婦幼保健院)的,牽頭單位可為1個。
2.協作單位由牽頭單位負責聯系確定,數量5—10個,協作單位全程參與協作項目建設實施。
3.由牽頭單位和協作單位共同組建中西醫協作網絡,持續補充新的循證醫學證據,并開展中西醫結合診療方案的推廣應用和優化。
三、申報程序及要求
(一)各申報單位根據相關要求填寫《重大疑難疾病中西醫臨床協作項目申報書》(附件3),第一牽頭單位和第二牽頭單位分別蓋章后由第一牽頭單位報送至各市衛生健康委,各市遴選后推薦上報,同一家牽頭單位申報病種在2個及以上的需對申報病種排序后上報。各省級醫院申報材料由第一牽頭單位匯總上報。各申報單位對申報書及佐證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于申報中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取消該單位的申報資格。
(二)各市衛生健康委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根據申報要求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和遴選,于2023年12月1日前將推薦函(包括病種名稱、牽頭單位和協作單位名單)及申報書紙質材料(一式10份)報送至省中醫藥管理局,省級醫院直接將申報材料報送至省中醫藥管理局。申報材料和佐證材料需掃描報送電子版。
(三)針對已發布的52個中西醫結合診療方案,由第一牽頭單位負責填寫中西醫協作網絡申報表(附件4),并由第一牽頭單位和第二牽頭單位分別蓋章后統一報送至省中醫藥管理局(一式3份),申報材料需掃描報送電子版。
四、評審確定
對新遴選的重大疑難疾病中西醫臨床協作項目,由國家中醫藥局會同國家衛生健康委、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開展評審,擇優確定重大疑難疾病中西醫臨床協作項目名單。
五、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省衛生健康委中醫藥綜合管理處:張一 ?周志偉
電 ? ?話:0571-87709376
郵寄地址:杭州市拱墅區慶春路216號省衛生健康委
電子郵箱:532665176@qq.com
浙江省中醫藥管理局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