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定點醫療機構:
為加快推進醫療費用跨省直接結算工作,根據《國家醫保局辦公室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開展門診慢特病相關治療費用跨省直接結算試點工作的通知》(醫保辦函〔2021〕4號)及《福建省醫療保障基金中心關于進一步完善定點醫療機構異地聯網有關工作的通知》(閩醫保中心文〔2021〕55號)要求,現就進一步完善定點醫療機構異地聯網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服務開通
定點醫療機構異地聯網按就診人參保地及診療類別等分為省內聯網、跨省住院及普通門診、跨省門診慢特病三類,開通跨省費用結算應同時包含省內異地聯網服務。
(一)省內異地聯網:除協議已約定服務對象范圍的,定點醫療機構可直接為省內異地參保人提供符合規定的醫療服務,無需向醫保經辦機構申請。
(二)跨省住院及普通門診:提供住院服務的定點醫療機構應全部納入跨省聯網定點,同步提供門診、住院醫療費用跨省直接結算。新增定點醫療機構應同步提供門診醫療費用的跨省直接結算,已定點醫療機構系統改造并業務實測符合要求的,可開通跨省普通門診服務。
(三)跨省門診慢特病:根據國家及省醫保門診慢特病相關治療費用跨省直接結算試點要求推進。
二、協議管理
(一)定點醫療機構異地聯網服務統一納入本市協議管理范圍,醫療機構應嚴格遵守相關政策規定和管理規程,制定相應內部管理制度,配備必要工作人員和設備,完成信息系統改造,規范診療行為,維護基金安全。
(二)醫保部門加強定點醫療服務監管,落實就醫地管理責任,健全事中事后監管機制,實現日常監管全覆蓋;加強就醫地與參保地協作,嚴厲打擊異地就醫直接結算過程中發生的騙取醫保基金行為;進一步完善與異地就醫費用管理相適應的支付方式,并完善考核方式。
三、其他
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廈門市醫療保障中心關于做好定點醫療機構異地聯網有關工作的通知》(廈醫保中心〔2021〕70號)同步廢止。
附件:定點醫療機構跨省異地聯網測試申請表
廈門市醫療保障中心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