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中發〔2020〕5號)精神,促進醫療新技術及時進入臨床應用,滿足人民群眾就醫需求,市醫保局印發了《關于公布新增和修訂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現將相關政策解讀如下:
?? 一、起草依據
?? 根據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公布四川省2023年新增和修訂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通知》(川醫保規〔2023〕7號)要求,依據《政府制定價格行為規則》《四川省定價目錄》等規定,結合巴中實際,及市域內公立醫療機構申報情況,開展了“中醫熏洗”等項目定價,修訂了“中心靜脈穿刺置管術”等項目內容,同步停用了“中藥熏洗治療”等項目,制定印發了《通知》。
?? 二、實施范圍
?? 巴中市范圍內(巴中市全部區域,含巴州區、巴中經開區、恩陽區、南江縣、通江縣、平昌縣)
?? 三、主要內容
(一)新增2項醫療服務項目價格。新增“中醫熏洗”“中醫熏洗(0-6 周歲兒童加收)”等2項醫療服務項目價格,要求公立醫療機構開展中醫熏洗類醫療服務時,按照“中醫熏洗”項目收取相關費用。
(二)修訂28項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項目。對“中心靜脈穿刺置管術”等28項醫療服務價格項目進行了修訂,要求公立醫療機構在具備開展相應項目資質的情況下,嚴格按照規定的項目編碼、名稱、內涵、除外內容、計價單位、說明及收費標準等執行。
(三)新增1項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項目。新增“美容填充物注射”項目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要求公立醫療機構應綜合考慮服務成本、患者需求等因素,自主確定執行標準并按規定報市、縣(區)醫療保障局備案。
(四)規范居家服務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新增“上門服務費”項目,價格實行分類管理??h級及以上公立醫療機構“上門服務費”價格由醫療機構自主確定并按規定報市、縣(區)醫療保障局備案,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上門服務費”價格由市醫療保障局制定。
(五)規范部分中醫外治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新增“中醫熏洗”項目,同步停用“中藥熏洗治療”“中藥熏洗治療(局部)”“中藥熏洗治療(半身)”“中藥熏洗治療(全身)”“中藥蒸汽浴治療”“中藥蒸汽浴治療(每次30分鐘,超過30分鐘加收)”“中藥熏藥治療”等7個項目。
?? 四、實施時間
?? 本《通知》自2024年2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