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自治縣)衛生健康委、疾控局,兩江新區社發局、重慶高新區公共服務局、萬盛經開區衛生健康局,委機關各處室,各委屬醫療機構,市衛生健康執法總隊、市人口宣教中心:
??? 現將《促進醫療衛生機構支持托育服務發展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重慶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重慶市中醫管理局
重慶市疾病預防控制局
2023年11月28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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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醫療衛生機構支持托育服務發展若干措施
為貫徹落實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國家中醫藥局綜合司、國家疾控局綜合司《關于促進醫療衛生機構支持托育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衛辦人口發〔2023〕14號),促進醫療衛生機構支持托育服務發展,特制定如下若干措施。
一、打造醫育結合聯盟。區縣級嬰幼兒照護服務指導中心、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將托育機構作為簽約對象,簽訂衛生健康服務合作協議,打造醫育結合聯盟。在醫育結合聯盟體內,區縣級嬰幼兒照護服務指導中心每年應定期為簽約的備案托育機構從業人員開展衛生保健培訓,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每季度應為簽約的備案托育機構上門對接和指導1次,并為機構內嬰幼兒建立電子健康檔案,確保醫育結合聯盟內電子健康檔案愿建盡建。(牽頭處室:人口家庭處;責任處室(單位):基層處、婦幼處,各區縣(自治縣,以下簡稱區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
二、規范健康管理服務。全市統一制定嬰幼兒簽約服務包,免費為在托嬰幼兒提供健康服務,各區縣可在市級基礎上結合實際,制定轄區個性化簽約服務包。醫聯體內上級醫院要選派全科、專科醫生為簽約對象提供針對性強的技術支撐。區縣級嬰幼兒照護服務指導中心要重點普及嬰幼兒生長發育知識和科學育兒理念,宣傳嬰幼兒常見病、多發病防控措施,指導托育機構建立良好的生活養育環境。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重點做好嬰幼兒體格生長監測、營養與喂養指導、心理和行為發育評估、眼保健和口腔保健、殘疾兒童篩查等工作。(牽頭處室:人口家庭處;責任處室(單位):醫政醫管處、基層處、婦幼處,各區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
三、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中醫醫院(含中西醫結合醫院、少數民族醫醫院)要弘揚中華優秀傳統醫藥文化,積極與醫育結合聯盟合作,在托育機構推廣小兒推拿、穴位貼敷、藥浴等中醫藥適宜技術,用中醫的理念和方法提供健康服務。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可根據服務能力和服務需求為簽約的備案托育機構提供中醫藥健康服務。(責任處室(單位):人口家庭處、中醫醫政處、基層處;各區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
四、落實疾病防控責任。各區縣要依托轄區疾控中心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對托育機構疾病防控的指導,原則上每年應全覆蓋指導1次,督促托育機構落實疾病防控主體責任,建立健全疾病防控制度,加強傳染病防控和應急處置、安全防護、傷害預防、人員管理、環境管理、食品飲用水衛生管理等,指導托育機構加強在托嬰幼兒家長的疾病防控知識宣傳,為嬰幼兒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預防控制傳染病。(責任處室(單位):疾控處、基層處;各區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疾控局)
五、健全相關支持政策。醫療衛生機構內非獨立場所按照有關安全標準改造建設的托育機構,不需要變更土地和房屋性質。兒童保健、兒童疾病防控等相關科室醫務人員在托育機構內的服務時長,視作基層服務時間,在個人工作考核、申報職稱時可作為加分條件使用。醫療衛生機構開展托育服務的建設和運營經費按規定列入單位年度經費預算。開展職工子女托育所需經費可按規定從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中列支,作為職工福利費支出的,可在稅前扣除。支持醫療衛生機構積極參與各級托育綜合服務中心建設、運營,定期對托育機構開展人員培訓、業務指導、管理咨詢等服務。(牽頭處室:人口家庭處;責任處室(單位):人事處、財務處,各區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各委屬醫療機構)
六、加強監督執法檢查。各區縣(自治縣)衛生健康監督執法機構以經登記備案的托育機構為基礎,建立托育機構本底庫,逐步納入“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抽查范圍;對轄區內托育機構的傳染病防控、生活飲用水衛生等情況開展日常監督檢查,依法嚴肅查處違法行為,督促問題整改落實。(牽頭處室(單位):市衛生健康綜合執法總隊、監督處;責任單位:各區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各區縣衛生健康執法支隊)
七、做好典型示范。將促進醫療衛生機構支持托育服務發展工作作為申報全國嬰幼兒照護服務示范城市、全國生育友好工作先進單位、全國愛心托育用人單位、等級托育機構和示范托育機構評定的重要內容。各區縣要總結推廣典型經驗,結合全市托育機構“開放日”活動,開展系列宣傳,不斷提高托育服務整體水平。(牽頭處室:人口家庭處;責任單位:市婦幼保健院、市宣教中心,各區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
八、強化工作保障。各區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將嬰幼兒照護健康管理納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范圍。加強工作統籌,在11月30日前建立轄區醫育結合聯盟名單并上報市衛生健康委,確保已備案的托育機構全覆蓋,后續新增備案托育機構要在7個工作日內納入醫育結合聯盟范圍。(牽頭處室:人口家庭處、基層處;責任單位:各區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
九、督促工作落實。將醫療衛生機構支持托育服務發展情況納入全市衛生健康綜合督查內容,對落實不力的將在全市衛生健康系統通報。(牽頭處室:人口家庭處、辦公室;責任單位:各區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各委屬醫療機構)
附件:嬰幼兒簽約服務包
附件
嬰幼兒簽約服務包
服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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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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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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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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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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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月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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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月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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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月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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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月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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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 幼 兒 體 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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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母子健康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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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格體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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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行為發育評估(預警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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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力篩查(行為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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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力篩查(眼外觀、視物行為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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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 康 指 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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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喂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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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膳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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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長發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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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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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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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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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藥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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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及視力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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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嬰幼兒免費享受,★表示可免費享受該服務項目1次,體格檢查項目:體重、身長、頭圍、前囟、五官、肢體、胸部、腹部。
2.參照《重慶市孕產婦和0-6歲兒童健康管理服務項目實施方案(2021年版)》(委辦02021-199)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