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衛生健康委,委機關相關處室,委直屬和聯系相關單位:
??? 現將《湖南省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行動(2023—2025年)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 聯系人及電話:汪錫泉,0731-84822145。
?湖南省衛生健康委
2023年2月22日
湖南省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行動(2023—2025年)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預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以下簡稱母嬰傳播)工作,推動全省實現消除母嬰傳播目標,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印發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行動計劃(2022-2025年)的通知》(國衛婦幼發〔2022〕32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母嬰健康為中心,政府主導、部門協作、社會參與;堅持綜合施策,強化政策統籌,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生育全程服務和傳染病防控等工作緊密結合,全面落實干預措施;堅持整體推進,突出重點地區和人群,促進服務公平可及。
二、行動目標
全省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率和相關評估指標達到以下要求并保持:
1.艾滋病母嬰傳播率下降至2%以下;
2.先天梅毒發病率下降至50/10萬活產以下;
3.乙肝母嬰傳播率下降至1%以下;
4.產前檢查覆蓋率≥95%;
5.孕產婦艾滋病檢測率≥95%;
6.孕產婦梅毒檢測率≥95%;
7.孕產婦乙肝檢測率≥95%;
8.艾滋病感染孕產婦抗艾滋病病毒用藥率≥95%;
9.艾滋病感染孕產婦所生兒童抗艾滋病病毒用藥率≥95%;
10.梅毒感染孕產婦治療率≥95%;
11.梅毒感染孕產婦所生兒童預防性治療率≥95%;
12.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陽性孕產婦所生兒童乙肝免疫球蛋白及時注射率≥95%;
13.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陽性孕產婦所生兒童首劑乙肝疫苗及時接種率≥95%。
評估指標解釋詳見附件1。
三、行動策略
堅持“逢孕必檢、逢陽必治”原則,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檢測與咨詢作為孕產婦孕13周前或初次產前檢查時的必檢項目。并在知情同意基礎上,對符合條件的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檢測陽性孕產婦進行抗病毒治療,對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檢測陽性新生兒進行相應干預治療。
(一)規范開展預防母嬰傳播服務
1.預防育齡婦女感染。嚴格落實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防控政策措施,切實做好流動人口、青少年、低收入等重點人群健康教育和干預服務,樹牢“每個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責任人”理念,促進健康行為,減少新發感染。結合婚前保健、孕前檢查、青少年保健、性病防治等常規醫療保健服務開展預防母嬰傳播健康教育和咨詢,鼓勵各地在婚前醫學檢查和孕前優生健康檢查中開展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檢測咨詢,引導新婚夫婦、備孕夫妻雙方盡早接受檢測,及早發現感染育齡婦女,及時提供干預措施,指導科學備孕。
2.及早發現感染孕產婦。完善孕早期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檢測服務流程,在孕婦首次接受孕產期保健時進行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檢測,孕早期檢測率達到90%以上。加強醫療機構和疾控機構之間的協作,進一步縮短孕產婦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檢測確診時間,為臨產孕婦開通檢測綠色通道,提供安全助產服務。加強對感染孕產婦配偶/性伴的咨詢檢測服務,對發現的感染配偶/性伴及時提供咨詢、治療轉介和隨訪服務。
3.規范診治感染孕產婦及所生兒童。完善以感染孕產婦及所生兒童為中心的服務模式,提供病情監測與評估、規范用藥、安全助產與科學喂養等“一站式”服務。醫療機構對感染孕產婦實行首診負責,提供規范的孕產期保健服務,按照“紫色”妊娠風險分級落實高危孕產婦專案管理。規范做好艾滋病、梅毒感染孕產婦的早診斷、早治療,并為符合治療標準的乙肝感染孕產婦提供規范的抗病毒治療。加強對感染孕產婦所生兒童健康管理,監測感染癥狀和體征,按時進行相關檢測,確保感染兒童及早獲得規范的診斷和治療。健全中醫藥參與預防母嬰傳播的工作機制。
4.提供高質量隨訪服務。規范感染孕產婦及所生兒童隨訪管理,健全流動個案追蹤隨訪和信息對接機制,保證服務的連續完整,確保感染孕產婦及所生兒童隨訪率達95%以上。針對拒絕隨訪和失訪人群做好原因分析,不斷完善相關工作,提升感染孕產婦所生兒童規范管理水平。盡早明確感染孕產婦所生兒童的感染狀態,及時評估干預效果。規范開展感染孕產婦所生兒童重點案例評審工作,及時發現問題,落實改進措施。
(二)提升預防母嬰傳播數據質量
5.完善數據收集與管理。強化對預防母嬰傳播數據采集、報送、使用全過程管理。切實提高信息安全意識,指定專人管理,有效保護個人隱私和信息安全。加強基礎性數據收集,不斷提高評估指標數據的可得性、有效性,為消除工作提供數據支撐。
6.嚴格數據質量控制。健全預防母嬰傳播數據分級質控體系,細化數據質控方案,采取過程與結果、內部與外部、線上和線下相結合模式定期開展數據質量評估,及時督促落實整改,確保數據信息真實、完整、準確。完善預防母嬰傳播、傳染病信息報告、婦幼健康等相關系統數據的協同共享和比對核查機制。
7.強化數據分析利用。對標消除母嬰傳播評估指標,加強監測評估,科學評價工作進展和成效,分析研判與消除目標的差距,針對薄弱環節重點改進。
(三)加強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實驗室管理
8.完善實驗室檢測網絡。健全布局合理、運轉高效的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實驗室檢測網絡。加強檢測機構間的協作配合,提高孕產婦檢測服務效率。規范開展室內質量控制和室間質量評價,加強對非公立醫療機構、第三方檢測機構和基層快速檢測點的質量控制和技術支持。
9.強化試劑供應管理。完善檢測試劑招標采購流程,建立試劑調配應急機制,確保試劑及時、足量供應。加強試劑供應鏈管理,規范試劑儲備和運送。督促各實驗室要做好試劑使用前性能驗證,對試劑進行評估和技術驗收,規范試劑應用。
10.加強實驗室數據信息管理。完善實驗室數據登記、報告和質控管理制度,健全實驗室結果反饋和信息共享機制,做好實驗室與臨床數據銜接,保障檢測信息安全。
(四)保障感染者權益,促進性別平等和社會參與
11.保障感染者權益。積極推進現有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者權益保障政策落實,保護感染婦女及所生兒童合法權益。加強相關宣傳教育,營造無歧視醫療環境。醫療機構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或拒絕感染婦女及所生兒童就診。
12.為感染者及家庭提供支持與關懷。整合社會資源,加大對感染孕產婦及所生兒童的營養和心理支持。關注女性感染者生殖健康,降低艾滋病感染婦女重復非意愿妊娠比例。加強部門協同,落實相關社會保障政策,幫助感染者家庭獲得救助,減輕其醫療負擔,提高生活質量。
13.引導支持社會組織參與。加強溝通合作,積極支持社會組織參與消除母嬰傳播行動,在疾病防治宣傳教育、高危人群行為干預、隨訪服務和關懷救助等方面協同開展工作。
四、職責分工
(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
1.負責轄區消除母嬰傳播工作的組織實施、宣傳發動、人員培訓、信息管理、實驗室管理、疫情監測、經費管理、檢查指導、質量控制、監督管理和效果評價等。
2.成立消除母嬰傳播行動工作組和專家組,對消除母嬰傳播工作進行日常督導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處置。
3.將消除母嬰傳播工作納入年度衛生健康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保質保量完成目標任務。
4.按照消除母嬰傳播評估流程和評估指標要求,全省自評達標后,向國家申請開展國家級評估。
(二)婦幼保健機構
協助衛生健康部門開展消除母嬰傳播工作的組織實施、宣傳發動、人員培訓、信息管理、實驗室管理、疫情監測、經費管理、檢查指導、質量控制、監督管理和效果評價等。
(三)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負責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實驗室管理與質控、業務培訓、檢查指導、疫情監測等,定期與轄區婦幼保健機構交換信息數據等。
(四)助產機構
嚴格按照《預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工作規范(2020版)》,為孕產婦和感染孕產婦所生兒童提供預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檢測、咨詢、干預、治療、隨訪等服務。
(五)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負責轄區孕產婦和兒童健康管理服務,重點做好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陽性孕產婦所生兒童乙肝疫苗接種和乙肝病毒標志物檢查等工作;配合轄區婦幼保健機構完成相關信息采集和報送等工作。
(六)抗病毒治療定點醫院
負責艾滋病感染孕產婦和兒童的抗病毒治療工作,配合轄區婦幼保健機構完成相關信息采集和報送等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政府主導、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長效工作機制,依托湖南省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統籌推進消除母嬰傳播工作。各級衛生健康部門要將消除母嬰傳播工作擺在衛生健康工作的突出位置,與衛生健康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層層壓實責任。市、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按照省方案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地區消除母嬰傳播工作實施方案,明確消除的時間表、路線圖,深入分析與消除目標的差距,對重點地區、重點人群制定針對性的策略措施,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二)保障經費投入。各地要科學規劃、合理使用預防母嬰傳播經費,做到專款專用。建立健全工作考核激勵機制,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鼓勵爭取社會資源參與,多方籌措資金,共同支持消除母嬰傳播工作。加強預防母嬰傳播相關物資管理,確保物資質量、品目和數量滿足工作要求。做好消除母嬰傳播和基本公共衛生項目的協同工作,合理安排經費使用。做好與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政策的銜接,提高服務效能,增強群眾獲得感。
(三)提高服務能力。各地要充分發揮省級預防母嬰傳播相關專業機構作用,為消除工作提供技術支持。要進一步加強對預防母嬰傳播工作的組織管理,健全專業人才隊伍,聚焦消除母嬰傳播的關鍵技術和環節開展應用性研究,加快成果轉化及應用推廣。通過對口支援、技術支持等方式,提升偏遠地區和基層預防母嬰傳播工作能力。
(四)促進社會支持。各地在工作進展成效、信息分析應用和創新服務模式等方面要加強行業交流合作與正面宣傳引導。注重做好政策解讀和社會宣傳,積極回應群眾關切,為消除母嬰傳播創造良好輿論氛圍和社會支持環境。
(五)強化監督管理。各地要加強工作監管,建立定期督查工作制度,嚴格按照計劃、執行、檢查、處理四個環節進行全面質量管理;要構建過程和結果評價相結合、內部與外部評價相結合、線上和線下評價相結合的綜合評價體系,及時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以評促建、以評促管、以評促改。
附件:1.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評估指標解釋
2.湖南省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傳播行動工作組和
專家組名單
3.湖南省抗病毒治療定點醫院名單
附件1
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評估指標解釋
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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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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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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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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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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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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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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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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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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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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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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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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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母嬰傳播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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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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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V暴露兒童中因母嬰傳播途徑感染的兒童數所占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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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時期HIV感染孕產婦所生已滿18月齡兒童中因母嬰傳播途徑而感染艾滋病的兒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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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期HIV感染孕產婦所生已滿18月齡活產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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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通過以下3種方法分別計算:
1.根據抗體檢測結果測算:A+B+年度死亡矯正系數*C)/(D+E):A=艾滋病感染產婦所生已滿18月齡的存活兒童中,診斷為艾滋病感染(抗體檢測或早期診斷檢測)的兒童數;B=艾滋病感染產婦所生已滿18月齡的死亡兒童中,接受過嬰兒早期診斷且結果為陽性的兒童數;C=艾滋病感染產婦所生已滿18月齡的死亡兒童中,未接受過嬰兒早期診斷,或診斷結果不詳的兒童;D=艾滋病感染產婦所生已滿18月齡的存活兒童中,接受過艾滋病抗體檢測或早期診斷檢測的兒童;E=艾滋病感染產婦所生已滿18月齡的死亡兒童數;年度死亡矯正系數=統計年度內艾滋病感染產婦所生已滿18月齡的死亡兒童中,接受過嬰兒早期診斷的群體中陽性結果所占的比例。年度死亡矯正系數每年由國家統一公布。
2.以3月齡內嬰兒HIV早期診斷檢測陽性率替代(要求測算提取3月齡內至少一次早診覆蓋率≥95%);
3.根據Spectrum模型軟件推算。
|
預防母嬰傳播管理信息系統/模型估計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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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省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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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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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天梅毒發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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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0萬活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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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天梅毒病例數占活產總數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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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時期先天梅毒報告病例數(傳染病疫情直報信息系統中先天梅毒數),與梅毒感染產婦分娩的20周以上的死胎死產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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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期活產總數(全國婦幼年報中的活產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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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時期某地區通過國家傳染病信息管理系統上報統計的先天梅毒報告病例數+梅毒感染產婦分娩的20周以上的死胎死產數)/同期某地區通過國家婦幼衛生信息年報上報統計的活產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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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母嬰傳播管理信息系統/傳染病直報信息系統
|
國家/省級/市級
|
結果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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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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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母嬰傳播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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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陽性孕產婦所生兒童中12月齡內HBsAg陽性的比例
|
某時期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陽性孕產婦所生兒童中12月齡內HBsAg陽性的兒童數
|
同期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陽性孕產婦所生兒童中12月齡內接受HBsAg檢測的兒童數
|
某時期某地區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陽性孕產婦所生兒童中12月齡內HBsAg陽性的兒童數/同期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陽性孕產婦所生兒童中12月齡內接受HBsAg檢測的兒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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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母嬰傳播管理信息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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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省級/市級/縣級
|
過程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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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產前檢查覆蓋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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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
接受過至少1次產前檢查的產婦人數與活產數之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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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時期產前接受過至少1次產前檢查的產婦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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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期活產數
|
某時期某地區在分娩前接受過至少1次產前檢查服務的孕產婦人數/轄區同期活產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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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婦幼衛生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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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省級/市級/縣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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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孕產婦艾滋病檢測率
|
≥95%
|
接受艾滋病檢測的孕產婦所占的比例
|
某時期孕期或產時接受過艾滋病檢測的產婦數
|
同期分娩產婦總數(住院分娩產婦數+非住院分娩產婦數)
|
某時期某地區孕期或僅產時接受過至少1次艾滋病檢測的產婦數/(住院分娩產婦數+非住院分娩產婦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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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母嬰傳播管理信息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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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孕產婦梅毒檢測率
|
≥95%
|
接受梅毒檢測的孕產婦所占的比例
|
某時期孕期或產時接受過梅毒檢測的產婦數
|
同期分娩產婦總數(住院分娩產婦數+非住院分娩產婦數)
|
某時期某地區孕期或僅產時接受過至少1次梅毒檢測的產婦數/(住院分娩產婦數+非住院分娩產婦數)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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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產婦乙肝檢測率
|
≥95%
|
接受乙肝檢測的孕產婦所占的比例
|
某時期孕期或產時接受過乙肝檢測的產婦數
|
同期分娩產婦總數(住院分娩產婦數+非住院分娩產婦數)
|
某時期某地區孕期或僅產時接受過至少1次乙肝檢測的產婦數/(住院分娩產婦數+非住院分娩產婦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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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艾滋病感染孕產婦抗艾滋病病毒用藥率
|
≥95%
|
艾滋病感染孕產婦應用抗艾滋病病毒藥物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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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時期在孕產期應用抗艾滋病病毒藥物的艾滋病感染產婦數
|
同期艾滋病感染產婦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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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時期某地區預防母嬰傳播個案登記卡2-2中填報了“用藥”的分娩產婦數/同期上報的個案登記卡2-2中分娩產婦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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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艾滋病感染孕產婦所生兒童抗艾滋病病毒用藥率
|
≥95%
|
艾滋病感染孕產婦所生兒童應用抗艾滋病病毒藥物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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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時期艾滋病感染孕產婦所生兒童中應用抗艾滋病病毒藥物的兒童數
|
同期艾滋病感染產婦所生兒童數
|
某時期某地區預防母嬰傳播個案登記卡2-2中填報了新生兒“用藥”的記錄數/同期上報的個案登記卡2-2中新生兒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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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梅毒感染孕產婦治療率
|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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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感染孕產婦接受梅毒治療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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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時期孕期和(或)產時接受過梅毒治療的產婦數
|
同期梅毒感染產婦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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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時期某地區在個案登記卡3-2中上報接受至少1次梅毒治療的產婦數/同期上報的個案登記表3-2產婦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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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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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梅毒感染孕產婦所生兒童預防性治療率
|
≥95%
|
梅毒感染孕產婦所生兒童接受過預防性治療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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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時期梅毒感染孕產婦所生兒童中接受過預防性治療的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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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期梅毒感染產婦所生兒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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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時期某地區預防母嬰傳播個案登記卡3-2中填報了新生兒“用藥”的記錄數/同期上報的個案登記卡3-2中新生兒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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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母嬰傳播管理信息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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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省級/地市級/縣區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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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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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陽性孕產婦所生兒童免疫球蛋白及時注射率
|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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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陽性孕產婦所生兒童及時(12小時內)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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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時期出生后12小時內注射了乙肝免疫球蛋白的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陽性產婦所生兒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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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期乙肝感染產婦所生兒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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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時期某地區乙肝暴露兒童中12小時內接受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的人數/同期乙肝暴露兒童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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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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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陽性孕產婦所生兒童首劑乙肝疫苗及時接種率
|
≥95%
|
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陽性孕產婦所生兒童及時(12小時內)接種首劑乙肝疫苗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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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時期出生后12小時內接種了首劑乙肝疫苗的乙肝感染產婦所生兒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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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期乙肝感染產婦所生兒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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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時期某地區乙肝暴露兒童中12小時內接種首劑乙肝疫苗的人數/同期乙肝暴露兒童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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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母嬰傳播管理信息系統/免疫規劃信息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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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1-3項結果指標需至少達到1年,4-13項過程指標需持續達到2年。
附件2
湖南省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行動
工作組和專家組名單
一、湖南省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行動工作組
組 ?長:易露茜 ?省衛生健康委副主任
副組長:曹詠梅 ?省衛生健康委婦幼處處長
?謝 ?穎 ?省衛生健康委疾控處處長
成 ?員:倪友平 ?省衛生健康委規劃處處長
蔡冬華 ?省衛生健康委財務處處長
?陳鴻君 ?省衛生健康委醫政醫管處處長
?徐超伍 ?省衛生健康委基層處處長
?薛綱躍 ?省衛生健康委宣傳處處長
?劉景詩 ?省婦幼保健院院長
?高立冬 ?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
二、湖南省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行動專家組
組 ?長:劉景詩 ?省婦幼保健院院長、主任醫師
副組長:方俊群 ?省婦幼保健院副院長、主任醫師
陳? 曦 ?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副主任、主任技師
成 ?員:張衛社 ?中南大學湘雅醫院產科主任醫師
黃 燕 中南大學湘雅醫院感染病科主任醫師易 斌 中南大學湘雅醫院檢驗科主任技師劉 星 中南大學湘雅醫院教授黃 健 中南大學湘雅二醫院產科主任醫師蔣永芳 中南大學湘雅二醫院感染科主任醫師胡 敏 中南大學湘雅二醫院檢驗科主任技師米春梅 中南大學湘雅三醫院產科主任醫師龔環宇 中南大學湘雅三醫院感染科主任醫師聶新民 中南大學湘雅三醫院檢驗科主任技師尤 勝 省人民醫院產科主任醫師 陳海鷗 省人民醫院感染科主任醫師譚黎明 省人民醫院檢驗科主任技師羅如平 省兒童醫院兒科主任醫師彭小明 省兒童醫院新生兒科主任醫師鐘 燕 省兒童醫院兒童保健所主任醫師吳穎嵐 省婦幼保健院婦女保健科主任醫師高 潔 省婦幼保健院婦女保健科主任醫師譚 浩 省婦幼保健院檢驗科主任技師賀健梅 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技師鄒 健 湖南中醫藥大學教授鄺 昀 長沙市中大陽光社工服務中心副主任
附件3
湖南省抗病毒治療定點醫院名單
序號
|
市州
|
定點醫療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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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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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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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學湘雅二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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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長沙市第一醫院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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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監獄管理局中心醫院
|
4
|
長沙縣星沙醫院
|
5
|
瀏陽市人民醫院
|
6
|
寧鄉市人民醫院
|
7
|
株洲市
|
株洲市二醫院
|
8
|
淥口區人民醫院
|
9
|
攸縣人民醫院
|
10
|
茶陵縣人民醫院
|
11
|
炎陵縣人民醫院
|
12
|
湖南師范大學附屬湘東醫院
|
13
|
湘潭市
|
湘潭市中心醫院
|
14
|
湘潭市第一人民醫院
|
15
|
湘潭縣人民醫院
|
16
|
湘鄉市人民醫院
|
17
|
韶山市人民醫院
|
18
|
衡陽市
|
衡陽市傳染病醫院北院
|
19
|
衡山縣人民醫院
|
20
|
衡東怡康醫院
|
21
|
祁東縣人民醫院
|
22
|
耒陽市人民醫院
|
23
|
邵陽市
|
新邵縣人民醫院
|
24
|
邵陽縣人民醫院
|
25
|
邵陽縣中醫院
|
26
|
洞口縣人民醫院
|
27
|
綏寧縣人民醫院
|
28
|
新寧縣人民醫院
|
29
|
城步苗族自治縣人民醫院
|
30
|
武岡市人民醫院
|
31
|
邵東市兩市塘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
32
|
岳陽市
|
岳陽樓區人民醫院
|
33
|
云溪區人民醫院
|
34
|
君山區人民醫院
|
35
|
華容縣人民醫院
|
36
|
湘陰縣人民醫院
|
37
|
平江縣第一人民醫院
|
38
|
汩羅市精神病醫院
|
39
|
臨湘市人民醫院
|
41
|
常德市
|
常德市第一人民醫院
|
42
|
常德市皮膚病防治所
|
43
|
常德市第四人民醫院
|
44
|
安鄉縣人民醫院
|
45
|
漢壽縣人民醫院
|
46
|
澧縣人民醫院
|
47
|
臨澧縣人民醫院
|
48
|
桃源縣漳江街道中心衛生院
|
49
|
石門縣人民醫院
|
50
|
津市市監獄衛生防疫站
|
51
|
張家界市
|
張家界市人民醫院
|
52
|
慈利縣人民醫院
|
53
|
桑植縣人民醫院
|
54
|
益陽市
|
益陽市第四人民醫院
|
55
|
南縣人民醫院
|
56
|
安化縣人民醫院
|
57
|
沅江市人民醫院
|
58
|
郴州市
|
郴州市第二人民醫院
|
59
|
桂陽縣人民醫院
|
60
|
宜章縣人民醫院
|
61
|
永興縣人民醫院
|
62
|
嘉禾縣人民醫院
|
63
|
臨武縣人民醫院
|
64
|
汝城縣人民醫院
|
65
|
安仁縣第一人民醫院
|
66
|
永州市
|
永州市第四人民醫院
|
67
|
永州市第三人民醫院
|
68
|
永州市皮膚病防治所
|
69
|
東安縣人民醫院
|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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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牌縣人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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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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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縣人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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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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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縣人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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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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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遠縣人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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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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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山縣中心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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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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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縣人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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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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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華瑤族自治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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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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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華縣人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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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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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陽市人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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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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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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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化市第一人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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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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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縣人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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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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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縣中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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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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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溪縣人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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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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溆浦縣人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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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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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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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同縣人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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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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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陽苗族自治縣人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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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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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侗族自治縣人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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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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芷江侗族自治縣人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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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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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人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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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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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道侗族自治縣第一人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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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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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人民醫院(黔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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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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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化市第二人民醫院(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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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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婁底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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婁底市中心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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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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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峰縣人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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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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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縣人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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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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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江市人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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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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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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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人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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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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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市人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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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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瀘溪縣人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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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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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凰縣人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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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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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垣縣人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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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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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靖縣人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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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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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丈縣人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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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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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順縣人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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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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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山縣人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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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室 2023年2月23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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