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企業,相關醫療機構:
根據國家醫保局等八部門《關于開展國家組織高值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21〕31號)、《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放射檢查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立項指南(試行)的通知》(醫保價采函〔2024〕233號)等文件要求,決定開展“云膠片”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總體安排
(一)基本要求。通過“帶量采購、量價掛鉤、以量換價”的思路,有效降低“云膠片”價格。對“立項指南”要求的全區公立醫療機構“數字影像處理和上傳儲存服務”采取“云膠片(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由中選企業集中提供相關服務。
(二)工作原則。一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規范云膠片醫用耗材質量及供應,減輕患者醫療負擔,節約醫保基金,有效促進“三醫”協同發展和治理;二是堅持依法合規、公開透明,確保采購程序規范;三是堅持以市場機制和政府引導相結合,加強綜合監管,促進公平競爭。
二、實施范圍
本次采購主體為寧夏開展影像檢查的各級公立醫療機構(含軍隊醫療機構,下同),鼓勵其他定點醫療機構積極參與。
三、采購品種及方式
(一)采購品種。具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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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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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品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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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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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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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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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放射檢查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立項指南(試行)》的通知(醫保價采函〔2024〕233號)中的放射檢查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提供云膠片服務,包括云膠片收集過程中的數據采集治理、云存儲、云計算、云安全、云網絡、調閱共享應用、標準規范制定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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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購方式。采用集中帶量采購方式。
四、參與資格要求
有意向參與本次集采、并符合以下申報資格的企業,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申報資料。
申報資格要求:
(一)申報企業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
(二)申報企業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參加企業是法人的,提供經審計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財務報告,或基本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部分其他組織成立時間未滿一年的,沒有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提供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三)申報企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承諾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專業技術能力和服務能力(承諾函自擬)。
(四)申報企業依法納稅,并按時足額繳納社保資金。提供2025年任意一個月繳納稅收的憑據或證明材料(依法免稅的,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提供2025年在寧夏任意一個月社保資金繳納證明材料(不需要繳納社保資金的,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五)申報企業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自行聲明)。
(六)申報企業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查詢截止時點為當日評審前,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企業,拒絕參與本次采購活動,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及后果(承諾自擬)。
(七)申報企業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參與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投標的,其相關投標將被認定為投標無效。
(八)申報企業應遵守《專利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九)本次采購不支持聯合體申報。
五、采購周期和采購量
(一)采購周期。采購周期原則上為5年。
(二)約定采購量。以醫療機構歷史采購量結合上報的采購需求量作為約定采購量。
六、信息申報
(一)申報方式。本輪采購信息申報采取線下提交方式,企業報價采用現場報價方式。
(二)發布平臺。本次云膠片耗材采購工作的所有公告、信息通過寧夏醫療保障局官方網站(網址https://ylbz.nx.gov.cn/)、寧夏醫藥采購平臺(網址:https://nxyp.ylbz.nx.gov.cn/cms/home.html)發布。
七、其他事項
(一)本通知僅適用于本次云膠片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最終解釋權歸寧夏回族自治區醫療保障局。
(二)本次帶量采購相關工作未盡事宜及需要調整的,另行發文通知。
寧夏回族自治區醫療保障局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