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醫藥企業:
為規范醫用耗材陽光掛網采購行為,加強掛網價格管理,現開展掛網醫用耗材常態化價格聯動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產品范圍
除納入帶量采購項目管理的集采中選產品以外,所有在江西省醫保信息平臺招采管理子系統掛網的醫用耗材(含體外診斷試劑,下同)納入常態化價格聯動范圍。
二、工作要求
我省掛網的醫用耗材在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平臺產生更低掛網價格后,企業應在30個自然日內主動申報新低掛網價并參照下調我省掛網限價。
三、工作安排
企業登錄江西省醫保信息平臺招采管理子系統,進入“耗材辦事大廳”,進入“耗材掛網價格變更”,選擇需要價格聯動的掛網醫用耗材,申報價格信息并上傳相關證明材料和價格申報承諾函(見附件)。系統定期受理企業申報材料,動態調整相關醫用耗材的掛網價格。
四、其他事項
企業應如實填報價格信息,如發現企業有關產品存在外省更低價且未按時申報,將按照《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的裁量基準(2025版)》相關規定處理。?
江西省醫藥價格和采購服務中心
2025年11月5日